日前,投资2000余万元的“徽州古城”古城墙第三批修复工作已全面启动。据悉,歙县人民政府近三年来,投入古城墙修复资金就达7000余万元。
歙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秦建置以来,历为郡、州、路、府所在地,是古徽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境内文化遗产丰富。全县现有各级文保单位223处,其中国保6处、省保26处、市保5处、县保186处。公布的县保单位数目,位列全省首位。另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处,博物馆馆藏文物3万余件。
众多的历史遗存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为保护好这些博大精深的徽文化遗产,歙县县委、县政府于1999年2月,成立了正科建制文物局,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使文物保护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九五” 以来,争取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的支持,采取县财政安排一点,海内外友人资助一点,社会各界募捐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近3000万元,抢救维修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歙县文物保护工作得到省文物局的充分肯定,今年被省文物局推荐参评全国文物保护先进集体。
建立健全文保机构和专兼职及志愿者三结合的文保员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成立文物局和 “歙县文物保护委员会”,具体负责国保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在文物分布较多的重点乡镇,成立文物保护领导组,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古建筑较集中的乡村成立“古村落保护委员会”,聘请村级业余文保员,签订保护协议,承担保管工作。目前,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基本形成。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分别度过了18个安全年。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研究出台地方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一系列地方规范性文件。2000年,出台《歙县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出台许国石坊、棠樾石牌坊群和渔梁坝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文纠正处理。县文物局会同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古建筑构件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祠堂古民居等古建筑文物保护的通知》等。《办法》、《通知》有效促进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施行。2005年,在修编的歙县整体规划中,明确制定了文物保护的城市建设紫线及红线管理范围,并单独编制增加古城和文物保护一章。与东南大学合编《徽州古建筑丛书》,已出版《棠樾》、《瞻淇》、《渔梁》,现又在编辑出版《许村》。最近,又在编制徽州古城保护专项规划。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与管理
歙县地面文物大都年代久远,许多破损厉害,维修工作面广量大,即使保证不倒不漏压力也很大。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该县始终把抢救和维修摆在首位,按照不同情况和轻重缓急,提出抢救维修方案。其中:棠樾石牌坊群四座牌坊落架和男女祠维修及环境建设260万元;许国石坊维修和墁地、护栏建设38万元;渔梁坝维修262万元;太平桥维修137万元;圣僧庵壁画、许村大观亭、长庆寺塔、太白楼、阳和门、南谯楼、吴氏宗祠、郑氏宗祠、方士宗祠、竹山书院、“三元”甲第坊、微省坊、丰口四面坊、曹宅、黄宾虹故居、博物馆库房等维修200余万元;博物馆征集古字画、古籍书和古老红木家具等近100万元;05年以来,县政府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近3000万元,修缮了徽州府府衙段古城墙和明代万年桥,建成黄宾虹公园对外开放。目前,又在维修徽州府城潮水门(月城)地段古城墙。投资5万余元的歙县太白楼维修工程正在加紧施工;在这些投入资金当中,除各级财政外,社会各界募捐达299万元,外国友人、华侨和港籍知名人士等捐赠达208万元。
文物保护关键在政府重视、社会参与,只有全民意识增强,才能取得较好效果。省保单位太平桥、由于桥墩下沉开裂,危及整桥安全,县政府动员广大干群募集资金137万元,及时抢救维修,并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大型车辆通行,使这座华东地区最长的明代石拱桥转危为安;
国保单位渔梁坝,百年内被洪水冲毁决口长20余米,岌岌可危。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地方及社会各界纷纷募捐兴修,使这一古代杰出的水利工程设施风采依旧。渔梁坝作为文物维修,首次进行工程监理,首次引入廉政监督机制,首次由干部群众募捐资金,被省文物局誉为全省文物维修工作中的成功典范;
国保单位棠樾石牌坊群,其中的鲍灿坊、鲍象贤坊、鲍文龄妻节孝坊和慈孝里坊因风化严重,必须全部落架维修,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将该景点交缴的文保费近60万元用于修缮工程;
竹铺乡竹源村的方氏后裔香港太平绅士方铿先生回乡问祖,得知家乡对文物保护重视,主动出资36万元修缮方氏宗祠,现该祠为县保单位。
多管齐下,打防结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
加强防范措施,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做到各级文物分级负责,确保文物安全。县人大对文物保护依法进行监督,2000年,开展全县“一法一例” 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2003年10月,在新文物保护法公布施行一周年之际,又开展宣传贯彻情况大检查。县政府要求文物局与公安、工商、林业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文物执法力度,把好检查站关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少数非法买卖古建筑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为共同加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县政府规定,凡祠堂庙宇的拆建,必须报财政、文物两局共同实地察看,研究意见报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县文物局每年两次与公安、财政、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文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给所有砖木结构的各级文保单位配置灭火器材。2000年以来,共查出重点隐患 50多处,按照轻重缓急,分别制定措施,分批落实整改。06年,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古村落古民居调研普查工作,形成调研材料上报省文物局,在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纪念活动中,组织文物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举行“万人签名”和集体宣誓等,宣传社会,增强全民保护意识。
正确处理好“保”和“用”的关系,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永续利用,实现良性循环
在做好文物保护的同时,重视文物的合理利用。目前,已对外开放接待的文物景点有棠樾牌坊群、斗山街、许国石坊、太白楼、新安碑园、渔梁、黄宾虹故居、方士载宅和曹宅等,还有许村、昌溪、雄村、北岸、上丰等文物较多的古村落通过保护整合后对外开放。全县对外开放的各级文物景区景点共有1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