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中纪委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通报发出后,省人事厅迅速下发文件,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规定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承办或转包。
省外国专家局副局长许维荣介绍说,省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事件发生后,省人事厅就加强我省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归口管理,省外国专家局和各市出国(境)培训及人事外事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外事归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外事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出国(境)培训和人事外事管理工作,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杜绝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培训团组和考察团组,杜绝跨地区、跨部门(行业)组团,与项目无关的“搭车”人员一律不得派出。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等文件规定,不得超标准申领经费,不得用公款报销开支标准范围以外的一切费用。严格选用渠道,要选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认定的渠道,选用其他渠道经市、省外国专家局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方可使用,出国(境)考察团组的渠道选用,要事先征求省(市)外国专家局意见,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培训、考察渠道经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批复日程,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不得擅自变更培训或考察路线,更不允许另搞一套日程,严禁以公务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