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上饶市市诚信旅游建设,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发展和旅游行风建设,一场治理整顿“零负团费”的专线行动正在我市旅游行业积极开展。
按照省局部署,该项整治活动将持续开展一年。我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长三角地区的旅游线路为我市国内旅游治理整顿“零负团费”的重点线路。行动中,将加强对旅行社收客报名和发布旅行社广告的管理;全面推进《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和《江西省国内旅游合同》;加强对旅行社的报价管理,积极推进旅游团队指导价;加大旅行社价格信息反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团队自费项目和购物的管理。
上饶市从2007年7月开始实行国内旅行社治理整顿“零负团费”考评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旅行社进行处罚外,均扣相应的分值,对半年扣40分者,将按不通过本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处理。全市各旅行社宣传广告报价,若低于全市行业指导价的,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三清山管委会)旅游局将约见所辖区内国内旅行社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经理,要求说明价格路线情况和降价原因,如不能说明的,必须立即更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全市各旅行社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行程和旅游成品价格表,并注明旅游行程中所有服务项目价格和购物地点,供游客自主选择;不得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行程外的旅游购物。
上饶市旅游局已公布“零负团费”举报电话(0793-8226655)和投诉电话(0793-8219090—),并指定专人负责此事。市旅游局将对实行“零负团费”的旅行社年度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制。 (上饶市旅游局 钟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