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上面有一些照相馆,起先这些店家会说照一张1元,等你进店照完了,他们会突然改口,一张照片变成了15元,不少游客被忽悠了。
笔者纳闷的是,如此出尔反尔,前言不搭后语,到底算不算是一种虚假宣传?如此狂宰客,是不是可以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
同一版面,类似报道还有两则。一则说是几名游客到鼓浪屿一家小炒店吃饭,点了一盘炒青菜竟要30元,市场里卖的一斤5元的断头虾,在店里卖到45元。如此经营,算不算诚实守信?如此定价,算不算牟取暴利?另外一则,则是关于门票猫腻的。报道说,游客只要凭一张售票员出具的纸条便能进景点游玩。纸条当门票的背后,相关人员是否涉嫌以权谋私?
据报道可知,此类乱象绝非个案,涉及餐饮、照相、售票等诸多领域。鼓浪屿景区的这些乱象,既伤害了外地游客的心,还损害了鼓浪屿景区的良好形象。最终波及的,极可能是厦门的整体形象和“旅游收入”。为此,主管部门应重拳出击,好好管管才是。(莫送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