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研究探讨《条例》及其《细则》贯彻实施以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区旅行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7月2日至3日,广西旅游局在梧州市召开全区旅游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研讨培训会。广西旅游局副局长芮宏、梧州市人们政府副市长王文钦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芮宏就全区旅游管理行业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及其《细则》)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对旅游行业的认识要有新的高度。要充分认识旅游行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国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是对旅游行业管理方式重新定位。要转变行业管理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使旅游者的权利和旅游企业的利益都得到保护。
三是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要有新的变化。要深刻学习领会旅游管理行业的各项规章,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会议期间,自治区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袁铁象部署了《广西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及全面启动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有关工作,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郑晋明传达了第六届全国省际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协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李廼庄解读了贯彻实施《条例》及其《细则》执法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各市旅游局还就贯彻实施《条例》及其《细则》中遇到的问题、对策和建议作了研讨交流。
来自全区14个地市旅游局分管行业管理的领导以及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