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30日,河北省旅游局组织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旅游质监执法程序,熟悉掌握“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省旅游局巡视员刘筱秋,各地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执法大队队长,部分县市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省旅游局部分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省旅游局巡视员刘筱秋在讲话中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紧紧围绕我省旅游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值得肯定。但随着我省旅游产业向纵深发展,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旅游企业缺失诚信、违规经营、随意毁约,擅自降低服务质量,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综合治理和协调发展机制需要完善等问题依然严峻。
刘筱秋指出,当前旅游业面临的发展和机遇,要求我们要加强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旅游业良好形象。一要抓住旅游广告和旅游合同两个环节。严控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进行广告宣传,旅游业务广告不得用“模糊、不确定用语”故意误导、欺骗旅游者和公众。对违反规定的要限期改正并给予严惩。要规范旅行社合同,合同用语要清楚、明确、确定,让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和行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二要抓住导游员素质的提高。全面提高导游员的基础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讲诚信、业务精、方法活、深受旅游消费者喜爱的导游员队伍。三是要抓住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景区景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娱乐游憩设施,营造优美健康、安全、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
刘筱秋强调,旅游投诉的处理是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一项难度大、占用时间多的政策性和法规性工作,加强、改进和完善质监投诉管理,提高旅游质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就要运用先进的方法,这次培训中学习的“旅游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就是运用计算机专业软件系统从事投诉管理,它对提高旅游质监效果和工作质量有很大的作用。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大家多交流、多探讨,熟练掌握本系统,力争尽早发挥它的作用,为推动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在此次培训中,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李宜先讲授了“受理处理旅游投诉中应注意的问题。”石家庄市旅游局副局长黄健对“旅游质监工作的三个引导”进行讲授。沧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张立宁对“国家旅游局质监与投诉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讲解。
参训人员表示,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研究创新工作。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件旅游投诉,认真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快工作步伐,努力为旅游企业和旅游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