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苏州市旅游局近日制定下发了规范宗教场所燃香活动工作方案,围绕“文明、安全、环保、秩序”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展开专项整治,无论是旅游企业还是导游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博大精深的宗教文化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的燃香活动,是引导旅游发展、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式的具体措施之一。目前苏州市区宗教旅游场所约有80处,由于苏州地区传统烧香都是用线香,因此大都比较文明,但也有个别宗教景点由于旅游经营承包人一味逐利,出现过诱骗游客烧香许愿的事情。
根据苏州市旅游局的相关方案,今后文明进香将纳入创建和谐寺院宫观活动的考评内容。要求燃香点必须设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对燃香活动管理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该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未经依法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设立燃香点的,则由宗教事务部门牵头予以取缔。
方案还要求,对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旅游景区,在燃香 点须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识、安全警示牌、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同时要引导游客文明烧香,保护生态环境。
苏州许多宗教旅游场所也是文物保护单位,因此文明燃香也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该方案要求,未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仅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院宫观,不得进行燃香活动。对于重大宗教活动、节假日、香会期、节庆活动等燃香旺季和高峰时段,还要做好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