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长春市旅游局召开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9)2号)精神,下发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内部分工方案》,部署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相关工作。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活动,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拉动长春市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长春市旅游局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确保广大市民及游客能够度过一个喜庆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
会议强调,“两节”期间,长春市要扎实做好活动安排及产品供应,站在市假日办高度,围绕“共庆祖国六十华诞,共享中秋团圆佳节”的主线,结合长春市实际,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督促相应服务部门(如民航、铁路、旅游社、景区等)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市民及游客旺盛的出行需求;要将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安全意识,抓住安全、维护稳定,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加大公共信息服务及宣传引导力度,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网络与平面、集中报道与日常报道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各类服务指南及消费信息;要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扎实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及快速处理投诉服务工作,积极创建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数据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向全国假日办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信息;要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长春市旅游局 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