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行社管理条例》从5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一个多月。新条例规定,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揽旅游者;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然而,记者在走访了南京市区多家旅行社,发现“零负团费”现象依旧存在。
南京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零负团费”,简单地说,就是旅行社以等于甚至低于成本的团费报价,来吸引游客报名参团。到了旅游目的地后,再通过带游客参加各种自费旅游项目,或者参与购物等方式赚取“回扣”。
据了解,旅游团大致可分3种类型,分别称之为“购物团”、“品质团”、“纯玩团”,价格悬殊。以海南游为例,一些旅行社推出“海南双飞5日游”随到随走的散客团,四星级住宿,报价仅为1520元/人,甚至还有些旅行社推出只要1350元/人的团体游,此类团被业内统称为“购物团”。而市面上,“品质团”的价格是1850元/人,“纯玩团”的报价在2500元/人左右。为什么说有的旅游团是“零负团费”呢?可以这样算一笔账:从南京到海南海口或者三亚单程机票,原价分别是1580元、1710元。一旅行社负责人称,他们拿到的票价最低基本为3折。如果以“海南双飞5日游”飞海口为例,往返机票3折后要888元,这还不包括机场建设费等。此外,还需要支付餐费、住宿费、景区门票、导游费等。显然,很多旅行社的报价显然难以承受这些费用。
“零负团费”能让游客“占便宜”吗?南京某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旅行社本身也希望旅游者选择“品质团”,但是“购物团”目前在南京还有一定的市场,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由于“购物团”团费收得少,旅行社会对入住酒店和餐饮等方面的品质进行“打折”;而且,旅行社会通过带游客到指定购物点购物获取人头费,来填补旅行社收入。在一家旅行社给出的报价单上,除团费外,注明需要自费的项目费用达1113元。这样算来,“零负团费”,其实并不“便宜”。一业内人士称,像海南这样的线路,自费项目费用高是普遍现象。
相关人士透露,新《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明确禁止零负团费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其中规定,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但就目前看来,如何真正落实,做到令行禁止,还需有关部门引起重视,拿出“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