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天津两地旅游局签署四项旅游产品及措施协议书。根据协议,从7月1日起,两地旅游局将为进京津的旅游大巴相互承担100万元的高速路费。
协议规定,北京市旅游局将为天津市组织赴京游的旅行社承担车辆进京的高速路费,累计总额100万元;天津市旅游局将为北京市组织赴津游的旅行社承担车辆进津的高速路费,累计总额100万元。互免高速费活动从7月1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费金额达到100万元时,活动自然终止。
除互免高速费外,两地旅游部门还将共同开发百对新人蜜月游、千名成功女士购物休闲游、万名青少年修学游及10万名长者康乐游这四项旅游产品。其中,两地旅游局将分别为对方城市百对蜜月游的新婚夫妇提供一夜本市免费五星级饭店客房一间;为对方城市千名成功女性提供消费便利,在北京的西单大街和王府井大街,天津的和平路金街-滨江道商业街购物享受折上折优惠;北京为天津赴北京修学游的万名青少年免费提供鸟巢门票,天津为北京赴天津修学游的万名青少年免费提供“天津之眼”——摩天轮的参观券;两地还将分别为对方城市赴本市康乐游的60岁以上的长者免费提供本城市景区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