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咨询:不久前,我们饭店承办了一个聚会。当时饭店答应为他们提供免费酒水。在聚会中,有一个顾客在喝啤酒时嘴被破了的瓶口划破了。顾客到医院进行缝合和消毒一共花费了1000多元,他要求我们饭店赔偿这笔费用。但是,我们是免费向他们提供酒水的,顾客被酒瓶口划伤的,我们也应当赔偿吗?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答复:虽然没有向顾客收取酒钱,但是因为顾客在饭店进行了消费,所以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郑先生公司应当保证顾客在消费时的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当消费者被酒瓶划伤后,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消费者受伤确实是因为酒瓶口有问题,这就证明酒的生产厂家存在过错,同样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向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既然消费者要求郑先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郑先生公司可以在赔偿之后向啤酒的生产厂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