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南昌务工者易志其再次来到位于八一大道上的御鼎飘香酒店,追讨为该酒店装修后剩下的1万多元余款。
易志其告诉记者,2006年底他给御鼎飘香酒店三、四层楼装修,与酒店魏经理签订协议书,约定包工费3万元。完工后,酒店拖欠他5250元工钱,魏经理写下了一纸欠条。2007年4月,他又与魏经理签订协议书,负责装修酒店办公室,包工费为1.7万元,在协议外他还做了2000元的事情。但做完后再次被拖欠8000多元工钱。易志其称,他数次找该酒店结算剩余的工钱,始终未果。
25日,记者来到御鼎飘香酒店的办公室,酒店负责人雷总称,2006年的酒店装修款未付清他并不是很清楚,他让易志其将欠条和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一份交上来,公司会在一个月内解决。至于2007年装修办公室的款项,雷总称装修还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只要将有问题的工程返修,公司肯定会付清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