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按照意见,从2010年起,慈溪市政府每年安排150万元农家乐休闲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家乐规划编制、发展农家乐特色村和示范点创建、精品项目培育、精品线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宣传和市场推广、从业人员培训以及工作考核奖励等;创建成为省级、宁波市级、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农家乐经营户被评定为一星级至五星级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以农户家庭、村集体兴办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的项目环境影响力评估,环评费用由该市财政适当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