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褒扬先烈、激励后人”的教育阵地作用,近日,上杭县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
上杭县民政局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对管理不善、破损严重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要及时维修改造,对周边环境卫生情况不好的纪念设施要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县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将在3月底前对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进行全面对应检查,对没有完成整改维修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修缮经费以各单位自筹解决为主,对个别财力确实较为困难,但能按时完成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任务的单位,经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加强完善档案管理,通过文字、照片、录像、绘图、摹本等信息载体,收集各种原始资料、文献史料、行政管理文件、维修维护记录等与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有关、可供参考的文件或资料,制作规范、完备、系统的资料档案;采取结对共建等形式,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部队、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邓招福 陈桃凤 陈荣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