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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台北讯 (特派记者 黄怀)昨天下午,福建省经贸文化交流团在台湾苗栗县签署了2010年闽台旅游合作协议,厦门经贸文化交流考察团组织我市四家旅行社参与了协议签署。未来闽台之间将新增以乡村游、民俗游、生态游等特色旅游为内容的海峡深度游产品,今年内,福建省就将组织万名福建乡亲到台湾体验乡村旅游。
设在苗栗的签约现场气氛热烈。厦门建发国旅、厦门旅游集团、厦门春辉旅行社、厦航国旅等我省10家赴台游组团社及福建省旅游协会,与台湾观光协会、台湾旅行社等代表共同签署了“2010年闽台旅游合作协议”。
据了解,推动闽台旅游合作是福建省经贸文化交流团此行的重要内容,两岸旅游业界签署2010年闽台旅游合作协议,将为闽台两地携手打造海峡旅游品牌注入新的活力。
这次闽台旅游合作协议最大的亮点是,提出闽台两地将深度开发乡村游、民俗游、生态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双方同时承诺将在客源互送、信息共享、线路互推、市场对接上深度合作,联手设计经“小三通”往来两岸的“一程多站式”精品旅游路线,构建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切实扩大闽台两地居民往来旅游的规模。
此外,协议中,台湾旅游界还承诺将把福建作为台胞休闲度假的主要旅游目的地,积极组织更多的台胞到福建并经福建赴大陆各省市观光、旅游。福建同时提出,今年内将积极组织超过12万人次游客经福建口岸赴台旅游,其中包含组织一万名福建乡亲到台湾展开乡村旅游。5月4日,万名福建乡亲台湾乡村游首发团就已来到台湾,仅厦门参与签约的四家旅行社就组织了9个团组151人参加首发团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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