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不来
醒来依然没有未来
醒来我还是发呆
(1)莫。
我在暗夜醒来,恍惚听见孩童啜泣的声音,若断若续,似远犹近。
我想是梦吧。或是宿醉的幻觉。人生苦短,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可是孩童的啜泣不曾停歇。越发真切。然后我分明听见那声呼喊,“外婆!”
是的。有人在低唤她的外婆。小女孩的呢喃。迷茫惊惶。我却双眼紧闭无能为力。十六人逼仄混宿一室的纽约时代广场青年旅馆。什么鸟人都有。FREAK SHOW!
夜如何其夜未央。泪湿青衫梦一场。我收拾妥当办好退房推门而去。街道空寂地铁破落寒意凛冽人心沉莫。
(2)维。
我在正午醒来,懒得动。反正赤道留不住雪花,反正眼泪融不化细沙。
虽然是八月盛夏韶华。
虽然这间纽约繁华闹市的青年旅馆挤满了游戏人间的各路神仙。
虽然我五官端正,口袋余钱,四肢康健,父母齐全。
可我就是,不想醒来。醒来,你还是不在。我还是发呆。
有两个孔武有力的北欧男坐在别人的床沿穿他们风尘仆仆的鞋问我要不要结伴逛街。我蓬头乱发一笑拒绝。有三个精力充沛的韩国女在我眼前攀上爬下聒噪喧哗露出高丽棒子的彪悍大腿和惹火上围。还有个凭一张环球机票走天涯的英国姑娘,裹着旅馆破旧可疑的大浴巾去洗澡,地上随意撒满了她的护照唇膏小内裤大钱包。
我闭上眼。维愿长醉不愿面对。
(3)蕾。
我他妈根本没睡。彻夜,通宵。
我去四十四街看百老汇经典“歌剧魅影”。此前我只知夜半歌声。其实懂或不懂都无所谓。艺术,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假惺惺的金玉其外。如果激不起我的共鸣,我就对它嗤之以鼻。所谓高雅的审美情趣是基因注定教化不来的。帕瓦洛蒂一出场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台;而“LOST”我可以连看五季跌宕起伏不眠不休。
我没有想到我会在百老汇的千人大剧院里在男主角震撼人心的悲呛歌声中泪流满面。我不需要明白他唱的是什么。此时我与他共鸣。问世间情为何物。仿佛它赤手空拳就足以让钢盔铁甲的你一败涂地。
我用今晚明晚后晚的房费换了这张歌剧魅影的半价票。木子美曾在她的博客里说当年读中大哲学系时为了蹭热水澡到处找有房男人借宿。我暗叹资本主义还是有一定优越性的,遍地24小时快餐连锁店老衲就无需拄杖无时夜叩门了。于是我就在曼哈顿的清凉夜色中肆意穿行。时代广场有幅巨大的LEVI’S牛仔裤灯箱广告:“This country was not built by men in suits!”这个国家不是由西装革履的人搭建起来的。有率性路人用荧光笔潦草回击:“But they did finance it!”是的不穿牛仔裤穿貂皮大氅的他们却是这个国家的经济基础。
我没有经济基础。也搭建不出上层建筑。我穿了条淡淡粉红层层薄纱的连衣裙,衣锦夜行。当我的手不经意触碰到裙摆的那圈蕾丝边,我就会,笑得很甜。
天黑黑 刷白了发
紧握着火把 我对自己说
我不害怕
我很爱他
(1)莫。
她说,我要生个儿子,叫沉默。有通假有同音,把我俩的姓全包括了。我说,那生女儿呢。她说,我就喜欢沉默,我只喜欢沉默,我注定要生沉默。
她说话的时候毫不思索。她嬉笑的神情电光闪烁。每周一大操场升旗礼我默默盯着她侧脸的轮廓,那么纤细单薄的女生,你绝对想像不到她的坏脾气能排山倒海让所有人手足无措。
回家的路要经过大片的乡间稻田。我骑着单车在她身边穿来绕过,她若无其事只跟同伴斗嘴不理我。裙儿轻飞染红天边。一切美得无话说。
我们都以为毕业遥遥无期。可是一场宿醉就各分东西。我们都以为记熟了她家的电话,摸锈了他家的门牌号码,世事就再无变化。
我知道,这个爱说爱笑爱胡闹的女孩只属于天涯。于是我,一言不发。
(2)维。
那夜梦见我的外婆。
我多希望不是梦。我多希望醒不来。
小时候我喜欢发烧。因为可以赖在床上,可以不上学。我的外婆会坐在我的小床边,戴着她的老花镜,捧一本我偷偷带回家的古龙武侠小说。她看书的时候有个习惯,非要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出声来。只要我的小手能攥到她的衣角,就无惧窗外风雨飘摇。
我多希望我是那个采蘑菇的小姑娘。在云深不知处有间小屋。红墙绿瓦白栅栏,流不尽的溪水开不完的花。每天我挎着小竹篮蹦蹦跳跳的出发,我的外婆总是笑眯眯的站在炊烟下等我回家。
可是午夜梦回我发觉这世上我最爱的人已不在身边。从此我戴上冰冷面具,
不再相信这世上还有柔软童话。
(3)蕾。
我喜欢所有未知而开阔的东西。LOST里面让JACK逃避现世执迷不返的南太平洋。李商隐笔下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的夜空。连绵沙漠,寂寞荒原。以及沉默宽容的男人的心。
那个年代的小学生还上书法课。上完课大家一起去溪边洗毛笔。我把湿嗒嗒的毛笔轻轻一甩,他的雪白衬衫顿时墨迹斑斑。促狭之举我却忍俊不禁。我知道他不会生气。他从来不生我气。他只要我开心。
我一直不知道他究竟知不知道貌似柔若无骨的我其实内核坚硬。我也不知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无限忍耐是因为深爱,还是无奈。我从不对自己的任何抉择后悔或质疑。可为什么我尚未老去,就沉沦回忆。
天涯海角 心血来潮
我说你好 你说打扰
不晚不早 来得正好
(1)莫。
320 TIMES SQUARE HOSTEL。
我又回到这里。千里之外究竟为谁而来?
二十五年前我遇见一朵任性的花。十年前她一意孤行远走天涯。二十五天前我犹豫着寄给她那张深红烫金的囍帖。十天前我收到她寄来的贺卡,里面夹着她的照片,站在这家青年旅馆的门前,剪了一头睡不醒的执着短发。
我用24小时做了一个决定。去纽约见她一面。
与爱情无关。这是我的宿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
(2)维。
男人递来打火机。我略微点头表示感谢。之后便各自抽烟各自沉默。直至晚霞褪去,消逝天边。
他进进出出这间鱼龙混杂人满为患的青年客栈。前台那个八卦亚裔男神秘兮兮的告诉我,他在等一个姑娘。然后我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星眸笑靥,漆黑短发。
因为。这是我帮她拍下的照片。
那天,她正好从门前经过。
我还记得她裙摆柔软的蕾丝边。
(3)蕾。
我总喜欢穿这条粉红薄纱的裙子。我总喜欢心血来潮沿路找人帮我拍照。我总喜欢神情倦怠沉默不语的男人或女孩,我总相信他们内心其实柔软壮阔。
我没有问起她的名字。她有她寂寞,我不想打扰。可是我实在是喜欢她指尖随意轻按然后不动声色帮我拍的这张照片。她捕捉到某个恍惚瞬间,抹去时光,回到年少。
我告诉她我这就要出发,去下一个未知的天涯。我告诉她我会把这张照片寄给一个男人。他离我千里之外。沉默年代,我们不该,太遥远相爱。
他的婚期将在5月11号。
你
和你左手的无名指
让我相信
还有
感情这回事
莫。
维。
蕾。
我决定等到她。我不知是否终将等到她。我的新娘,还在等着我回家。
我想告诉他。我是否应该告诉他。他心中的花,漂泊天涯。
我爱他。我不够爱他。他拥有平淡幸福,我拥有刹那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