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规范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服务价格行为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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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乐市物价局开展旅游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服务价格行为。先后检查了该市各A级景区和部分旅行社,重点检查旅行社和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提高收费标准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纠正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优化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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