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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出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决定,集安市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县(市)”称号。成为本次评比中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多年来,集安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谐发展,将造林绿化与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相结合,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相结合,先后投入资金达1.2亿元,经过多年建设,逐步形成了“村庄鸟语花香,道路园林美景,小区开窗见景,远郊青山绿水,城郊绿色长廊,城区绿地花园”的绿化格局,进一步改善了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2009年末,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393万亩,宜林地绿化率达到96%;义务植树基地达到83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4%;完成乡镇所在地和村屯绿化115个,绿化覆盖率平均达到33.2%;江河、公路、铁路的绿化率均达到宜绿化里程的100%。
在城市建设规划方面,按照“城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总体构想,坚持科学规划,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已形成“四面林网相拥,城中林荫穿行,处处景观点缀”的独特城市风貌。近年来,全市新建、扩建公园、广场4个,建筑面积达到18707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到124515平方米。城市绿地不断增加,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4%,绿地率达到36.57%、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10.3平方米。
“全国绿化模范城县(市)”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对全国各县、市在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所授予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比一次,是全国绿化委员会要求最严、标准最高的评比。集安市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步伐,为把集安建设成为宜人居、宜创业的边境生态旅游文化名城而努力!(集安市旅游局 刘祥宇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