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文化局获悉,按照《闽南文化生态(泉州)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泉州将拟先建立两个示范性闽南文化生态园,分别为清源山周边闽南文化生态园和泉州市区府文庙周边闽南文化生态园。此外,还将在各县市区先行建立11个示范性闽南文化生态基地。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泉州、漳州、厦门三市,通过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建设一个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乡镇古名居、历史遗迹、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口头传说、表演艺术、手工技艺等)相依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