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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福建福建旅游 | 福建旅行社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为适应全省乡村旅游大发展的潮流,推动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去年以来,省旅游局与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合作编写了《标准》,前后历时一年半,先后十二易其稿,旨在通过建立行业标准,引导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带动服务质量提升,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满足游客多样化旅游需求。
《标准》以水仙花作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的星级标志,共分为五级:一朵代表一星级,二朵代表二星级,依此类推,花朵越多,表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服务质量越高。《标准》评分体系包括总体环境、基础设施、住宿设施、餐饮设施、特色活动、旅游购物、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旅游安全、社会贡献等十大项目,总分1000分。在具体分值设定中突出了乡村旅游地域文化特色、绿色生态和低碳经济理念,其中乡村旅游地域文化特色的分值318分,占30.2%;绿色生态分值达到120分,占11.4%。
近期,省旅游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标准》宣贯活动,并组织标准评定人员培训,以此推动《标准》的全面实施。(薛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