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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与福建省旅游局旅游援疆座谈会在福州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葛家瑄副巡视员等新疆旅游局有关领导、新疆旅行社代表及相关媒体;福建省旅游局郑维荣副局长、福建旅行社代表以及福建多家媒体出席会议。在会上,双方负责人分别代表福建省旅游局与新疆旅游局签署战略发展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旅游资源特色,在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宣传推广、招商引资、人员培训、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与对方更多的支持和合作。
座谈会上葛家瑄副巡视员首先介绍新疆近年来的旅游发展以及“旅游援疆”工作的初步成果,并重点与福建旅游局领导与旅行社代表交流探讨了两地区域旅游合作的方向以及合作前景。长期以来,福建省与新疆具有良好的旅游合作关系,历来互为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推动下,两地旅游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旅游经济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一年来,福建省旅游局在客源互送、宣传促销、重大旅游节庆会展等方面给予新疆旅游大力的援助。目前,新疆已经形成了以“丝绸之路”为主线,以“新疆十大精品旅游线路”为骨干旅游产品体系的旅游大格局,为中外游客提供了多种选择的空间,系列旅游产品主要有:新疆的丝绸之路旅游、新疆的生态旅游、新疆的特种旅游和摄影旅游、冬季冰雪旅游、民俗风情旅游等。
在会上,新疆代表团就两地的旅游业深度合作、共赢发展提出了建议,如:开展“万名山东人游新疆”和“万名新疆人游山东”活动;鼓励旅游企业与航空、铁道部门合作,加大包机、专列数量等。福建旅游局郑维荣副局长表示,福建将制定专项规划,继续加强福建与新疆对口地区的沟通,加强旅游干部的交流,完善旅游人才培训机制,加强与新疆的旅游区域合作,不断丰富旅游载体平台,实现双方旅游信息的共享。
据悉,2011年,为全面调动和鼓励旅游企业组团的积极性,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新疆旅游部门推出了多种奖励方式,对福建旅行社等组织包机、包列以及举行大型会议、活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组织境外旅游包机(100人以上)的,奖励2万元/架次,组织境内包机(10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架次;组织旅游专列人数500-700人的,奖励3万元/车次,专列人数700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车次;组织大型会议赴新旅游300-500人的,奖励5千元/团,500人以上则奖励1万元/团;组织国家级大型会议赴新,邀请嘉宾在100-200人,奖励5千元/团,200人以上则奖励1万元/团。(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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