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下发申报2008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出国培训不得变成公款出国旅游。
按照有关规定,我省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严禁照顾关系,借机搭车,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通知还强调,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单个项目人数均须控制在30人以内,在国(境)外的培训时间,除亚洲少数国家或地区以外均不得少于21天。同时,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要求,从培训内容和质量、接待机构实力、食宿和车辆安排等方面进行把握,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