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历时半年的评定,厦门首批A级旅行社尘埃落定。这次评定不仅是福建省旅游行业管理工作首创性做法,也是全国旅游行业管理的一次创新和实践,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称赞和肯定。日前,厦门市旅游局副局长林世超就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接受了海峡生活报记者的专访。
等级评定是创新
记者:开展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推动厦门旅游业有何意义?
林世超:我们采取自愿原则,第一批就有34家旅行社参评。此次的评定主要着眼于适应旅行社诚信长效机制的建立,适应旅行社科学管理规范要求;适应市场秩序规范要求。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培育品牌,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做大做强旅行社诚信品牌。
过去我们也进行了不少专项工作,比如2005年规范旅游合同专项工作,还有整治黑车、门市规范、规范外地旅行社在厦门设立办事处等,都取得了成效。目前,旅游合同的投诉率为零。而这次的评定工作是在专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性工作,它覆盖了经营管理、诚信服务、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记者:对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是否是一项创新工作?
林世超:以往其他城市也有这种做法,但在福建省内尚属首次。如果从深度来说,厦门市的评定工作在国内走在前列。在去年年底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得到了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玮的肯定,并在文件上体现。作为一个城市的工作经验写在工作报告,这并不多见。省级领导也评价这是历年所没有的。这是一项转变行业管理、倡导企业更加注重综合性管理的创新性工作。厦门作为旅游城市,也是经济特区,应该在先行先试上有所作为。
抓好管理体现诚信
记者:旅行社对外与游客建立合同关系,对内有自己的管理工作,那么这次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有何特点,其评定的标准又有哪些?
林世超:此次评定工作分为四大部分,即综合指标、综合管理、商业信誉及附加奖励。共21项71条,总分100分,还有10分奖励分。这71条细则体现了法律、法规、条例对旅行社的要求,市场对于旅行社的诚信、服务质量的要求,便于操作。
而其中以管理为重点,由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四项内容组成,占了82%。安全管理又是重中之重,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受到降级,甚至取消等级处理。因为“诚信”最怕喊口号,应该从管理入手。内部抓好管理工作,体现在经营过程中就是讲诚信。以规范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做强做大、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体现了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并非规模大的旅行社就一定能被评上星级。此次一些规模较小的,但管理规范的旅行社就榜上有名。
此外,10分的奖励分是促进旅行社创先创优,比如有派出援藏导游的就可以奖励1分,获得全国国际国内百强的也可以加1分等。
评定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充分调研,征求各家旅行社的意见,并进行公示的。为此,厦门市旅游局里还组织了两个评定小组各抓一个点,汇总综合,完善评分标准。从制定到评定,我们坚持科学、严谨、公平、透明的原则。
根据这些评定内容,我们就可以看出评定工作体现出综合性、导向性、动态性、操作性、公平性等特点。导向性是指通过评定工作将引导旅行社逐步完善工作,符合各项要求。动态性则是指今后,我们将对评上的旅行社进行复评年检。没有终身制,做好了,可以升级,做不好要降级。
参评也是一种收获
记者:在评定的同时,评定小组发现了哪些共性的问题?而对于参评的旅行社,他们有否收获?
林世超:要说共性主要还是合同的问题,虽然前期进行过专项整治,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旅行社与景区签订合同的结算问题,旅行社与游客间的合同对违约、违规责任如何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等。在评定过程中,发现问题他们都进行了整改。
通过评定,不少旅行社以评定标准为对照,边规范边提高。希望今年第四季度有更多的旅行社积极参加评定。
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记者:对旅行社进行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从表面上看,似乎仅事关旅行社,对游客是否有影响?
林世超:旅行社质量信誉程度等级评定,从根本上说,不仅有益于旅行社,更有益于广大游客。一方面,旅行社更加规范是对游客负责,另一方面,等级评定实现信息透明,也是引导游客转变消费观念,为他们提供选择信息进行理性消费,不是看社大社小,而是看规范与否,诚信与否。
评定细则中不少标准立足于维护游客的权益,比如合同格式的规范,内容是否齐全,购物的次数是否明确,报价是否透明等等。我们相信,通过积极引导、广泛参与,诚信旅游将在厦门业界更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