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的首个“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确保铜陵市“春节”期间假日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市旅游部门及早谋划、积极部署,采取了四项举措。
一是以假日办名义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把握居民出游和旅游活动的新变化,有针对性的做好假日旅游预测、组织保障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要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旅游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工作,扎实开展“春节”前的旅游安全检查,把各种旅游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旅游安全。市旅游局还将于近日联合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重点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无隐患。
三是认真开展旅游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
四是设立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分别为:5880775,588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