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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天津旅行社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旅行社行业的整体水平。日前,天津市旅游局与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推出了《天津市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按照此标准,旅行社将根据社会声誉等方面被划分为5个级别。
近年来,天津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迅猛,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旅游业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作为旅游业的龙头企业,天津旅行社的整体规模正在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旅行社284家。在旅行社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社在经营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质量问题,“小散弱差、大小不分、强弱不明”的状况还普遍存在。此项地方标准出台,不仅为旅行社质量评定提供依据,也在国家统一标准尚未出台前,填补了天津旅行社质量管理上的空白。
按照标准,天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旅游培训部门和天津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成员及相关专家将组成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基本条件、综合指标、综合管理、商业信用及社会声誉、附加奖励等5个方面内容及《天津市旅行社服务质量游客调查表》为依据,对合法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的旅行社进行等级划分与评定。等级共分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的数量越多等级越高。
据悉,等级评定先由旅行社提出申请,待等级评定委员会检查、评审、审批合格后,授予相应的等级标志和证书。已被评定质量等级的旅行社每两年将进行一次复核,复核达不到相应等级的旅行社,将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或取消等级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旅行社的等级标志使用期限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品牌加盟和代理机构不得使用其等级标志。
为了使评定工作顺利进行,1月18日,天津旅游部门面向全市各旅行社召开了旅行社质量标准推动会,争取在奥运会前推出一批旅行社,为其贴上相应得“信用标签”。届时,旅游者可根据“信用标签”选择自己信赖的旅行社。天津市旅游局副局长邹本有表示,此标准的推出,对于发挥旅行主管部门的引导、服务和监督职能,树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资质等级形象,正确引导旅游者对旅行社的选择,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旅游品牌社,提升旅行社行业的整体素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稿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