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范围内全部150多家旅馆业主于17日签下保证书,向晋江公安机关承诺履行自己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义务。
据介绍,在《晋江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保证书》中提到,旅馆业单位法人将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治安安全职责。
旅馆业主在保证书中还承诺,将根据旅馆规模,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定期对内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旅馆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设置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安装防火、防盗等技术防范设施;旅馆配套按摩、娱乐场所设置的包间按规定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设置禁止违法行为的告示和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所的标志以及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等。
此外,保证书还明确要求旅馆经营者要对住宿旅客信息及时、准确登记、录入、发送。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长施清谊对此说,此举可以避免无证住宿、一证多住等现象,做到旅馆通过网络录入发送的信息准确有效。 (记者徐占升通讯员游智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