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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30日起至2008年3月15日,厦门市旅游局将对全市95家国际、国内旅行社进行业务年检。日前,年检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2007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的主要内容有:(一)各项营业、组接指标以及入出境旅游经营情况;(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和遵规守法、诚信规范情况;(三)分支机构特别是门市部设立和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四)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情况;(五)投诉及查处情况;(六)导游员培训与管理情况;(七)安全培训与管理情况;(八)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日常管理情况等。
为避免全国旅行社经营数据的重复统计,鼓励旅行社做强做大,今年国家旅游局在年检要求中新增了“旅行社集团数据填报”的内容,明确要求旅行社集团必须填报两份报表:一份按照集团本部会计报表填报;一份按照财务部年终合并会计报表填报(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含参股公司),后者的指标将作为旅行社集团评选全国百强的有效数据。此外,今年将增加评选全国“利税双十强旅行社”,选取“利润总额”与“实缴税金”两项指标之和进行排序。
沿袭惯例,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分书面审阅和实地检查两种。即日起至3月1日,厦门市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年检小组对全市旅行社进行实地检查,已参加2007年度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的旅行社将不再安排实地检查。旅行社必须在3月5日前完成年检数据网上填报和年检书面材料的报送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年检网上数据填报或年检资料报送的旅行社将视为拒不参加年检,给予注销《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建议国家旅游局注销其《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目前,年检的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