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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武夷山市旅游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质量,进一步激发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热情,促进武夷山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按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要求,从2007年始,武夷山市旅游系统实施“青年文明号”命名届期制试点工作。
实施“青年文明号”命名届期制,就是指“青年文明号”的荣誉具有时间期限。实施时间从2007年开始,每一届期为三年。期满称号取消、重新申报。“青年文明号”集体在一个届期期满时,继续参与新一轮创建。如愿意再创“青年文明号”,可在期内的最后一年年初提出申请,并参加当年新一届的评选。在一个届期期满后,没有提出申请,或未被认定的“青年文明号”实行荣誉退出制度,不再认定为“青年文明号”,其“青年文明号”牌匾由原单位收存,但不得在公众场所悬挂。
实施“青年文明号”命名届期制后,我市旅游系统“青年文明号”单位有了一定的调整,一批在开展优质服务,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开展互帮互助,建设和谐社区,加强文明、信用建设等方面工作积极,成绩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单位或集脱颖而出,被认定为“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