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宣告成立,标志着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保留了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和思维方式,包含着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可以深切感受到的人类情感。
凤阳县历史文化底蕴丰厚,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常丰富,有闻名全国曲艺类项目的凤阳花鼓、民间美术类项目的凤阳凤画,还有凤阳花鼓戏、花鼓灯、庙会、洪武棍等名目繁多的民间地方戏曲、民间舞蹈、文化习俗、民间手工技艺等多种项目。凤阳县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根据当前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现状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为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凤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在县文化馆,主要承担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在全县的普及、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传承和发展等任务。
据了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于2003年全面启动,并正式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5月下旬,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国发〔2006〕18号文件),正式批准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凤阳县选送的曲艺类项目“凤阳花鼓”就榜上有名。同年12月底,安徽省政府批准公布全省第一批省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凤阳县申报的凤阳凤画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