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厦门市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对局属胡里山炮台、培训中心、亚太旅游发展中心、质监所等企事业单位2008年上半年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针对各企事业单位2008年以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接待费用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有关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重大决策事项报备情况;年初签定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检查发现,各企事业能够认真按照年初签定的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廉政建设的意识和观念,认真落实重大项目招投标、重大决策事项报备等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接待费用能够坚持量力而为、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未发现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国有企业存在现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廉政文化建设比较薄弱、企业廉政建设制度不够健全、民主监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此次检查为今后进一步健全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了基础。(刘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