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政府每年都以高分值将旅游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较好地促进了全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近日,宣城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对2008年各县市区旅游工作目标考核作出规定,其显著特点就是增加了许多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工作科学性。具体要求是:2008年,各县市区新创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或者三星级以上宾馆总数须达到2个;新创省旅游局命名的旅游乡镇或四星级农家乐总数须达到2个;全年赴外促销须达到2次;城区设立综合性旅游购物中心须达到1个。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落实旅游组团奖励资金,兑现组团奖励政策。对达不到上述要求,年底将按比例扣除目标考核得分。
宣城市量化旅游工作考核指标,极大地调动了县市区发展旅游的积极性,目前该市各地旅游发展出现了你追我赶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