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旅游兴县战略的决定》,旨在进一步推动该县旅游经济发展,加快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县向旅游经济强县转变。
《决定》明确了该县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切实把旅游业作为先导和支柱产业来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南工北旅”布局,坚持党政主导,加强部门协作,创新体制机制,整合资源,打造品牌,提升素质,着力把寿县建成集历史文化观光游、传统教育红色游、生态休闲度假游、乡村风情体验游于一体的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12年,全县年接待游客13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0亿元以上,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县特色支柱产业之一。
全县要牢固树立旅游规划先导意识,维护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旅游规划区,以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高标准编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八公山、安丰塘、瓦埠湖、古城墙景观带等重点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正阳关、瓦埠、隐贤、安丰、安丰塘、小甸等重点乡镇旅游规划。通过规划控制和规范实施,确保全县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以古城景区建设为核心,率先启动八公山景区建设,推进安丰塘、瓦埠湖景区两翼发展。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加大《寿县2008—2010年旅游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力度,强力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其中包括八公山旅游景区、古城旅游景区、安丰塘旅游景区、瓦埠湖旅游景区等。
实施旅游畅通工程、推进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星级宾馆和餐馆、“农家乐”、旅游购物及休闲等服务业,实现高、中、低档配套,确保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旅游。编制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突出特色、差异发展。制定“农家乐”建设标准和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发展“农家乐”、“居家乐”等旅游项目。寿春、安丰塘、安丰、隐贤、瓦埠、小甸、正阳关等重点旅游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接待服务型、农事参与型、休闲度假型“农家乐”。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县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营销、人才培训等。2008年县政府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以后根据县财政收入状况逐年增加。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整合县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林业、农业、水务、交通、扶贫等部门项目资金,适度向旅游业倾斜,切实加大旅游业的投入。
加大政策扶持、奖励以及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国有旅游资源出让或转让的收益,专项用于旅游业发展。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特许权、营运权和收费权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优先安排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对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对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山场等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现状的,经县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共同认定后,投资者可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
《决定》把弘扬文化、深挖文化内涵作为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旅游商品开发、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快旅游商品研发。同时着力整治旅游环境、营造优良旅游工作环境、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决定》还要求广泛宣传,创新促销方式,全方位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加强领导和考核,理顺管理体制,形成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