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春市与延边、白山、通化三地旅游经济合作,促进旅游界的密切交往,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联动、信息互通、利益互惠,进一步推动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9月16日至19日,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长春市分别与延边、白山、通化三地旅游部门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在旅游合作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按照协议精神,长春市与延边、白山、通化三地旅游部门本着联手协作、共谋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探讨与推进旅游业间的合作与发展,广开交流渠道,拓宽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共同发展措施的落实。利用本地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促销对方旅游资源和产品,推介城市旅游整体形象。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积极推动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
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
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省内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两地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积极发挥各自的区位优势,组织旅游商品交流和旅游贸易展销活动,支持旅游企业参与旅游商品开发、研制、生产工作,共同开发具有两地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并积极推进餐饮文化的交流。由两地旅游局牵头,组织两地各大旅行社联合编制旅游线路,共同开发客源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组织的重要旅游节庆活动,要互相派代表团参加,要对对方的旅游节庆活动及提供的旅游产品在业内进行广泛宣传。
加强双方在旅游人才教育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旅游人力资源的交流互动、优势互补。
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企业出现纠纷,应主动给予协调和协助妥善处理。
引导和鼓励两地旅游企业之间缔结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发业务合作往来,建立客源推荐网络,相互学习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促进接待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长春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