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县是阿坝州的文物大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该县在切实加强了文物保护工作为前提,为进一步开发人文旅游景点打坚实基础,。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科学保护,全面推进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了文物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各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让广大群众充分理解文物的涵义和认识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可耻”的风尚。
三是正确处理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确保文保单位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特别是将其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是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该县有关乡镇和部门,根据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落实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专门保护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及日常维护保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五是切实加大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力度。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要始终树立“文物安全第一”的观念,充分提高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安身立命的根本,保护文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在每年的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段,组织文物安全消防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六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在乡镇和部门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