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芦溪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武功山旅游开发相结合,引导山区农民利用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兴办农家乐,打造芦溪旅游新村,建设农家乐旅游示范点。进一步推动武功山旅游开发进程,促进芦溪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芦溪县出台《旅游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旅游新村建设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里峡谷、百处古迹、千亩梯田、万顷草甸”的大武功开发理念,以生态休闲、度假和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旅游接待为载体,以发展旅游经济为目标,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武功山旅游开发相结合,利用乡村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全新打造芦溪旅游新村
二、旅游新村的地位和作用
依托武功山风景区的乡村生态旅游开发,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兴办集吃、住、游、购、玩于一体的农家乐,并达到相当规模旅游接待能力的旅游产业建设。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增加农民就业,提高景区农民收入;有利于有效缓解武功山景区旅游接待压力。
三、旅游新村的规范及范围
根据武功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旅游接待点的布局安排,旅游新村规划设计的要求是:
1、旅游新村规划编制的原则是:既要着眼当前又要考虑旅游的长远发展,既要有现代旅游规划理念又要结合试点村组的自然环境特点进行科学规划设计。
2、旅游新村规划的编制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包括编制旅游新村总体规划和建设详细规划等。
3、旅游新村总体规划和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之后,报县旅游局,由县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后批准实施。
旅游新村的范围是:1.旅游公路(芦溪——山口崖——市上——武功山)沿线具备旅游接待自然条件的自然村,有九洲村、山口崖村、市上村、石溪村、麻田村、大江边村、龙王潭村7个村。2.新旅游公路(芦溪——瑞泉——桂花村——新泉——武功山和桂花村——羊狮幕)沿线具备旅游接待自然条件的自然村,有桂花村、茅店村、龙山村、蔡家村、东江村、下村村、槽下村7个村。以上共14个村为2008-2012年旅游新村建设村。
四、旅游新村建设试点村
旅游新村建设采取先进行试点,然后全面铺开的方式进行。确定新泉乡龙王潭村桶下、东江村岩仔头、市上村下西岭和麻田村塘山前四个自然村为2008年旅游新村建设试点村。在旅游新村建设范围内的其他8个村为2009-2012年的旅游新村建设村。
1、新泉乡龙王潭村桶下
有利条件:该村以纳入武功山旅游总体规划,并规划设计为旅游纪念品购物中心。桶下组靠近武功山索道站,是游客上山的必经之路,生态环境优美。
建设思路:(1)在靠近索道站的沿路两旁新建商店,建设成食品、纪念品、香火市场一条街,供游客购买纪念品、上山进香;(2)建立民俗文化村,推进以观赏傩舞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类表演活动,将芦溪的民俗文化展现给游客;(3)将村民的入户道路铺成小石子步行道,供下山游客进行足底按摩,消除疲劳。(4)利用从武功山山门到索道站公路两旁的山岭、稀疏林地、闲置土地,栽种杜鹃花,打造成“千亩杜鹃,十里画廊”;(5)改造房象,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在小河岸边兴办成农家乐宾馆,为游客提供食宿。
2、新泉乡东江村岩仔头
有利条件:位于武功山脚下,交通方便,北面可通往发云界,岩仔头组是进入红岩谷的必经之地,红岩谷瀑布成群,树木茂密,森林植被较好,自然环境良好。
建设思路:将东江村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旅游新村。
(1)在河边的竹林里,依照有利地形新建以竹木结构为主的农家宾馆或旅游接待点;(2)在河边新建一个大型水车,在村内修建一个榨油坊等,以农村传统生产工具来吸引游客观光游览;(3)利用瀑布、怪石、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吸引摄影爱好者来此采风,将该村打造成山水、田园风光摄影基地。
3、新泉乡市上村下西岭
有利条件:武功山旅游公路穿村而过;该村现有翡翠田园山庄、山里人家等“农家乐”旅游点,村内现存红军战场遗址,且有面积较大的果园基地。
建设思路:(1)打造成集休闲、观光、娱乐于一体的红色旅游新村。(2)依托现有的“山里人家”、 翡翠田园山庄等“农家乐”餐馆,初步建成3-5个特色鲜明的“农家乐”旅游接待点。(3)在该村沿武功山旅游公路100米以内集中连片种植油菜,面积在500亩以上。(4)在该村横岭下种植千亩蔬菜。(5)在该村横岭下选地建设水果基地(其中李子树250余亩,柑橘200余亩,猕猴桃200余亩,梨子200余亩,桃树、杨梅树200亩)。
4、新泉乡麻田村塘山前
有利条件:位于武功山脚下,武功山管委会所在地,交通方便。有较大的果园基地,村内环境优美,竹林连片,有古朴的山乡农舍,旅游新村建设基础好。
建设思路:(1)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农家乐旅游接待宾馆或饭店,以满足登山、下山游客的食宿需要;(2)引导农户在农家旅游接待点上建立旅游纪念品销售点,满足游客购物需求;(3)引导农户利用农田、闲置土地栽种无害蔬菜、野菜、瓜果,保障村里旅游接待点蔬菜供应。
五、旅游新村建设资金筹措
1.每个旅游新村建设资金安排:(1)省、市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万元;(2)市、县帮建工作组帮建资金10-20万元;(3)县、乡新农村建设整合资金10万元; (4)县政府安排旅游规划及建设资金10万元,今年4个试点村总共安排40万元;(5)其余不足部分向社会融资解决。
2.动员当地村民自筹资金入股或投工投劳,共同建设旅游新村;
3.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旅游新村。
4.协调金融机构积极为乡村“农家乐”旅游经营户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5.旅游新村要连续三年安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村,集中三年的帮扶资金着力建设旅游新村。
六、旅游新村的建设
旅游新村的建设涉及到规划建设、农、林、水、土地、资金等诸多方面,必须引起县、乡、村的高度重视,可以按下列办法进行建设。
1、成立县旅游新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旅游新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具体实施以乡镇为主、村组配合的组织形式进行旅游新村的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仁华 中共芦溪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贾君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运成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金定 县旅游局局长
李浩然 县新村办主任
刘金泉 县财政局局长
敖小文 县建设局局长
陈卫国 县农业局局长
李和远 县林业局局长
黎放奇 县水务局局长
王运良 县国土局局长
刘 峡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阳卫华 县卫生局局长
何 麟 县工商局局长
刘建华 上埠镇政府镇长
王汉明 新泉乡政府乡长
陈 芬 万龙山乡政府乡长
吴满明 农行芦溪支行行长
屠 浩 县信用联社董事长
2.旅游新村建设采取先试点、后铺开,分项实施,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3、时间要求,今年旅游新村建设的四个试点村,要在搞好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好房象改造、道路硬化、改水改厕等各项新农村建设任务;启动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并形成一定接待能力;再逐年分项建设完善旅游接待功能;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达到规划设计接待能力的旅游新村。其他10个旅游新村建设村,同样是按规划设计要求,分项实施建设,逐步完善,到2012年完成建设任务。
七、旅游新村的管理
旅游新村的农家乐、农家宾馆(饭店)必须按《芦溪县旅游接待农家乐、农家宾馆(饭店)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由县旅游局实行统一管理。(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