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地方标准《安徽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省质监局审定后,正式发布实施,标准编号为DB34/T 868—2008(皖质函〔2008〕208号)。
旅行社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招徕客源、组合产业要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安徽省旅行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不足,目前安徽省旅行社企业规模不大,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旅行社经营仍停留于价格竞争阶段,超范围经营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早日实现建设旅游产业大省目标,做大做强旅行社,结合安徽省旅行社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经过多次召开专家学者、旅行社总经理、各市旅游局(委)座谈会以及深入调研,制定了本《标准》。
《标准》权衡了不同地区的旅行社情况、旅行社类型等各种因素,以基本条件、经营条件、经营业绩、服务能力、企业管理、商业诚信和劳动合同等七个要素为基本点,含有近百个具体指标( 7个一级子项目、30个二级子项目和84个三级子项目),按照不同的分数范围将旅行社划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采取实地考察、暗访和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突出了导向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标准》的颁布,从全国旅行社管理情况来看,是继北京、河南、天津和山东之后,走在全国的前列,填补了安徽省旅行社行业标准化管理的空白,为政府部门加以引导、监管和服务旅行社行业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标准》中引入了企业运营所需要的品牌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危机管理以及旅行社所特有的服务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促使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同时,有利于旅行社在市场中树立良好形象,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服务质量和等级标识,推动安徽省旅行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根据安徽省旅游局2009年工作安排,本着自愿原则,依照《标准》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旅行社进行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