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23日,省旅游局在杭州新开元大酒店六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期全省旅游系统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旅游法律知识培训班。
红炜副局长到会并作动员讲话,她开篇擎领,从新形势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到学好用好旅游法律知识对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旅的紧密联系和实践意义进行了逐一地阐述,并点评了近几年在我省旅游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调重视和开展旅游法律知识培训对提高旅游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培训分别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刘永华副主任、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章垠调研员及政策法规处程钢副处长为参训人员讲授了《旅游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的旅游条例、规章和办法等一系列执法依据的适用条件、范围和情形,各位老师的精彩授课和生动解读令全体学员获益匪浅,赢得了阵阵掌声。
本次培训由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程钢副处长主持,来自全省各市(含义乌)及所属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旅游执法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