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旅游受委屈了,在事发地和报名地的旅游局都能投诉。”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李延庆说,元旦、春节临近,从往年的经验来看,此时既是旅游旺季,也是旅游投诉的旺季。
报团不要一味追求低报价
“切莫片面追求低价。”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李延庆说,旅行社的报价通常有3种:全包价,旅行社负责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旅游保险费、综合服务费及各种税费等;半包价,旅行社只代办一部分,游客自己再出一部分,如不含一些景点门票等;小包价,旅行社只负责交通费、住宿费,其余由游客自理。“游客报名前最好‘货比三家’,对于报价包含哪些费用应询问清楚。”
行程之外的购物,游客有权拒绝
“购买后要保存好保质书及发票,以便发现质量问题可以交涉。”李延庆说,旅游中的购物坚持自愿原则,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值得一提的是,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质量、价格等问题,责任由购物者自己承担。”李延庆提醒。
受委屈可以两地投诉
“在旅游途中受到‘委屈’,在事发当地旅游局和报名地旅游局都可以投诉。”李延庆说,现在国内旅游实行“两地投诉”,而且回到报名地后60天内都能投诉。
李延庆还提醒游客要理性维权,旅游过程中如果发生因航班延误、火(汽)车晚点而造成旅行团行程受阻,游客不要采取拒绝登机、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这样会把单方过错发展为混合过错,双方都得承担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