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旅行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经营困难,记者昨日从焦作市旅游局获悉,该市将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据估算,焦作市的旅行社可获约600万元暂退的保证金“过冬”,暂退的保证金金额比例最少为50%。
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河南省旅游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度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决定向全省旅行社暂退部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为全省所有全额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被法院冻结的旅行社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焦作市此次涉及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共有四类,暂退金额的标准分别为国际旅行社接待社退还40万元,国际旅行社分社退还20万元,国内旅行社退还5万元,国内旅行社分社退还3万元。暂退给旅行社的保证金周转使用期限暂定为两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
据了解,焦作市现有各类旅行社116家,其中国际旅行社接待社2家,国际旅行社分社3家,国内旅行社111家,缴纳保证金最高的有60万元,最少的有10万元。该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估算,焦作市的旅行社可获约600万元暂退的保证金,暂退工作按要求将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
听到这个消息,焦作市解放路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这对旅行社是件好事。她说,受金融危机影响,旅行社经营遭受一定损失,暂退保证金能缓解资金周转上的问题,这对正急着用钱的她无疑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