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游客开展“我心中的峨眉山”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活动
3月24日,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在京隆重召开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表彰大会,峨眉山风景名胜区蝉联“全国文明风景区”桂冠,领取了证书和牌匾。这是该景区继2006年在全国文明景区评选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后,今年又以综合考评分数第一名的复查成绩再获殊荣,获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四川唯一获此殊荣的景区。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国内风景旅游区享有的一项最高荣誉,但不是一劳永逸的荣誉称号。1998年,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并于2006年表彰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名列其中,位居榜首,成为四川省首家“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为保持全国文明风景区的“文明指数”,中央文明办等单位对全国文明风景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测评公布一批新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同时对已被命名的景区进行复查,不能通过复查的景区将被摘牌。
近年来,峨眉山风景区在巩固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这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大胆创新,奋勇争先,倾全山之力,全力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建设经济实力雄厚、百姓殷实富裕、社会文明和谐的风景旅游区的新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实施科学规范管理,大力推行温馨诚信服务,勇当重振四川旅游先锋,大力提升景区文明程度。先后荣获“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最佳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等一系列荣誉。目前,峨眉山风景区管理服务更加温馨,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旅游秩序更加规范,游人满意度再创新高。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成为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2008年10月,由中央文明办等单位组成的复查组莅川,他们通过暗访、发放游客意见表等方式进行了复查工作,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以综合考评得分第一的优异成绩,在全国风景名胜区再次脱颖而出,被确认其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其荣誉称号。
据悉,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表彰是在2006年首批评选的11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基础上开展的,由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共同发起,经各地推荐、实地测评、媒体公示,并报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在今(24)日的表彰活动中,九寨沟风景名胜区获得了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黄龙风景名胜区、七曲山风景区获得了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国共评选表彰了26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四川占据二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