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举行表彰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会上,授予江西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等15个景区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授予黄龙风景区等55个单位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确认四川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等11个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其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由中央文明办等三部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衡量各景区管理、开发、保护水平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重要奖项。这次,黄龙风景区被授予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景区多年来文明创建取得的成果。实践证明: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文明和谐景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景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手段。黄龙管理局将以此为契机和起点,继续推动文明景区创建工作,争取在2011年把黄龙创建为第三批全国文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