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政策法规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管理,
作者: 张力军 主编
出 版 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1字数: 1268000版次: 1页数: 791印刷时间: 2010-1-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12204637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收录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物进出口、电子废物、生活垃圾、污泥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等文件。
本书的出版将为各级固体废物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是产废企业、固体废物经营企业、废物进出口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指南,并可为从事固体废物研究的科研人员和教师提供参考。
目录
第一部分法律、国际公约
一、法律及有关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选)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申请解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的答复意见》的通知
二、国际公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决定第Ⅲ/1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的修正》的决定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22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修正案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第二部分危险废物管理
一、危险废物鉴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 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 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 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 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 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 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 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
关于界定含氧化铜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复函
关于经固化处理的含铬污泥是否属危险废物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危险废物许可、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通告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危险废物跨地级以上市转移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三、危险废物应急、申报登记、台账管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期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账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标准规范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13015-91)
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GB/T 17221-1998)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
五、铬渣治理
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摘要)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六、其他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第三部分医疗废物管理
一、政策法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标准规范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8-2003)
关于批准GB 19217-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函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7-2005)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76-2006)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8-2005)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 229-2005)
第四部分废物进口管理
第五部分废物出口管理
第六部分电子废物、废弃机动车船等管理
第七部分生活垃圾管理
第八部分污泥管理
第九部分固体废物鉴别、信息发布及其他
第十部分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