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分類: 图书,管理,会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作者: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出 版 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2-1字数: 240000版次: 1页数: 166印刷时间: 2009-12-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5887084包装: 平装最佳拍档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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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公[2004]25号)的规定,从2005年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调整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全面修订了初级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初级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进行评价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和“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财务管理考试大纲”和“经济法考试大纲”。
初级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由“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组成。“基本要求”部分,主要介绍应试人员对考试内容的应知程度,包括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考试内容”部分,主要确定考试范围,介绍应试知识点和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对一些知识点进行必要的解释。应试人员在复习备考中,应当在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内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同时应当熟悉“考试内容”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等。
初级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介绍的考试内容适用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应以考试大纲为准,对与考试大纲不一致的观点,概不参与讨论。
目录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书摘插图
第一章 资产
[基本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八)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九)掌握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十)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一)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十二)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
(十三)熟悉其他资产的核算
(十四)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考试内容]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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