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民法,
作者: 傅静坤 主编,丁南,马新学副主编
出 版 社: 中山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1-1字数: 301000版次: 2页数: 228印刷时间: 2005/01/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30601970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第一版于2002年8月出版后,由于内容新颖而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本书第二版在基本保留第一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民法理论研究最新的发展情况,补充了一些新内容;增加了“物”的一编,使作为权利利客体的物在总论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对有些争议较大的内容也作了删改,从而使书中阐述的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更加准确。
本书介绍了民法的基本原理、物、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时效和民法的适用等内容。书中内容新颖,体现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与生动性的统一;既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合于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于渴望了解民法的广大群众亦是一本理想的法学读物。
作者简介
傅静坤,女,1966年3月生,黑龙江哈尔滨市人。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在武汉大学完成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著作和论文有:《二十世纪契约法》、《契约冲突法论》、《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以及《论诚实信用与禁止权利滥用法理的功能》等。
目录
第二版总序
第二版序
第一编民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性质
第三节民法的形态
第四节民法典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第二节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民事能力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义务
第六节民事责任
第二编物
第四章作为权利客体的物
第一节权利客体与物
第二节物的意义
第三节物的种类
第三编民事主体
第五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自然人住所、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护照
第六章自然人的人身权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第二节人格权
第三节身份权
第七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类型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法人机关
第五节法人的成立
第六节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第七节法人的登记
第八章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合伙
第三节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四编民事法律行为
第九章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与意义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十章意思与表示的关系
第一节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二节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与可撤销
第十一章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导论
第二节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二章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有权代理
第三节无权代理
第五编时效
第十三章时效制度概述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时效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取得时效
第十四章诉讼时效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四节诉讼时效的起算
第五节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及延长
第六编民法的适用
第十五章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第十六章民法的适用方法
第一节民法的直接适用
第二节民法的解释与适用
第三节民法的漏洞与补充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