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教发展史略
分類: 图书,哲学/宗教,宗教,道教 ,
作者: 南怀瑾 著述
出 版 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6-1字数: 90000版次: 1页数: 165印刷时间: 2007/06/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309017052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道教是以先秦道家为思想渊源,吸收、融合其他理论和修持方法,而逐渐形成的我国本土的宗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曾对古代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天文、历算、医学、地理、物理、化学,以及民俗、艺术等产生过广泛的影响,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之一。
本书是台湾著名学者南怀瑾先生撰写的一部道教史著作。全书分为八章,对道教的学术渊源,道教的建立、成长、扩张和演变,道教的流派、人物与经典,帝王与道教的关系,以及道教的研究情况等,作了简练系统的叙述。书末还附有道教资料和《道藏》介绍,可资参考。
兹录本书中“引言”的部分叙述,可以对本书的结构有个大致的了解:
“本文共分为八章,皆以道教发展史为中心。因欲说明道教学术之本原,故首先简述周、秦以前儒道等学并不分家之要点。其次,略述周末学术分家,神仙方伎与老、庄等道家思想混合,为汉末以来道教成长之原因。复次,引述魏、晋、南北朝以后至于现代道教之发展,及与道家不可或分之微妙关系。虽其内容本质,原为不一不异,但道家与道教学术思想之方向,毕竟有其严整之界限。唯因包罗牵涉太广,不能尽作详论,但择其大要,及其演变过程之一鳞片爪,俾读者籍此可以窥见概略,并以提供研究者知所入手,抑亦由此而了解秉中国文化创立之道教为何事而已。至于道教与道家学术内容,以及旁门左道等流派演变,有关于中国社会问题者,皆未及言。挂一漏万,有待他日专书之补充。”
内容简介
道教是以先秦道家为思想渊源,吸收、融合其他理论和修持方法,而逐渐形成的我国本土的宗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曾对古代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天文、历算、医学、地理、物理、化学,以及民俗、艺术等产生过广泛的影响,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之一。本书是著名学者南怀瑾先生撰写的一部道教史著作。全书分为八章,对道教的学术渊源,道教的建立、成长、扩张和演变,道教的流派、人物与经典,帝王与道教的关系,以及道教的研究情况等,作了简练系统的叙述。书末还附有道教资料和《道藏》介绍,可资参考。兹经作者和原出版单位台湾老古文化事业公司授权,将老古1987年初版校订出版,以供研究。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道教学术思想的文化渊源
第一节 道教立教的过程
第二节 道教学术思想的渊源
一、黄帝先后时期学术思想的初步规模
二、三代(尧、舜、禹)时期天人合一思想的规模
三、夏、商、周三代文化的演变
四、周穆王西征与神仙故事的起源
第三节 道教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神仙方士
一、泰汉时期的道家与神仙
二、汉初内用黄老的文景之治
三、汉武帝与神仙方士
四、东汉重视图谶开启道教的先声
第二章 道教的建立
第一节 汉末三国时期的道教
一、诸山道士时期
二、张道陵的创教时期
三、魏伯阳的弘扬神仙学术
四、黄巾张角的旁门左道
五、汉末著名的道士
第二节 魏晋时期的道家
一、许旌阳的丰功伟绩
二、抱朴子的富贵丹砂
三、魏晋玄学与道家思想
四、道佛思想的冲突与调和
第三章 道教的成长
第一节 北魏时代道教的定型与道佛之争
崔浩的弘扬道教与排佛
第二节 南朝的道教与陶弘景
陶弘景调和道佛的主张
第四章 道教的扩张
第一节 唐初开国与道教
一、唐高祖的尊奉道教
二、唐太宗与道佛两教
第二节 新兴道教的吕纯阳
第五章 道教的演变
第六章 宋元时期新兴的道教
第七章 明清时期的道教
第八章 二十世纪的道教
附录
书摘插图
汉末灵帝中平元年,巨鹿人张角,号称事黄、老之术,以妖言惑众,遣弟子散游四方,转相诳诱,十余年间,设立三十六方。所谓方者,犹如汉代政制的大将军。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人,各立渠师,欲图谋反。事败,张角即驰敕诸方,一时俱起,皆衣著黄巾的标志,角自称“天公将军”,其弟宝称“地公将军”,梁称“人公将军”,由此而天下大乱。类此以道术惑众,如后世宋元之间的白莲教、清末的太平天国、义和团;凡借用宗教之名相号召,阴图政治的运动者,应当引为殷鉴。
《典略》曰:
熹平中,妖贼大起,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修。骆曜教民缅匿法,角为太平道,修为五斗米道。太平道者,师持九节杖为符祝,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得病,或日浅而愈者,则云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则为不信道。修法略与角同,加施静室,使病者虔其中思过。又使人为奸令祭酒,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习号为奸令为鬼吏,主为病者请祷。请祷之法,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使病者家出五斗米以为常,故号曰五斗米师。实无益于治病,但为淫妄,然小人昏愚,竞共事之。后角被诛,修亦亡,及鲁在汉中,因其民信,行修业。遂增饰之,教使作义舍,以米肉置其中,以止行人。又教使自隐,有小过者,当治道百步,则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杀;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