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沉思集

分類: 图书,哲学/宗教,哲学,世界哲学 ,
作者: (法)笛卡尔著,庞景仁译
出 版 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1986-6-1字数:版次: 1页数: 434印刷时间: 2007/02/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10000685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1596-1650)的一部重要著作。前边六篇沉思,解放前有关其侗译本,现由庞景仁连同后边大部分论文从法文原本译出。在本书中,作者探讨了上帝存在与否,感官是否可靠,怎样寻求真理避免错误等问题。 本书前边的沉思文字严谨精练,后边的讨论文字生动有趣。全书不仅具有历史意义,也富有启发意义。
作者简介
笛卡尔(1569-1650),生于法国西部,8岁时被送到欧洲当时最有名的学校之一的拉夫赖公学学习。161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639年,他用拉丁文写了他最著名的著作《第一哲学沉思录》。1644年出版了《哲学原理》,1649年出版了《论灵魂的激情》。
目录
致神圣的巴黎神学院院长和圣师们
前言
六个沉思的内容提要
第一个沉思论可以引起怀疑的事物
第二个沉思论人的精神的本性以及精神比物体更容易认识
第三个沉思论上帝及其存在
第四个沉思论真理和错误
第五个沉思论物质性东西的本质;再论上帝及其存在
第六个沉思论物质性东西的存在;论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
反驳和答辩
第一组反驳一个荷兰神学家作
著者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
第二组反驳由多方面神学家和哲学家口述,经尊敬的麦尔赛纳神父搜集的
著者对第二组反驳的答辩
按几何学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区别的理由
第三组反驳一个著名的英国哲学家作,和著者的答辩
第四组反驳神学博士阿尔诺先生作
著者对神学圣师阿尔诺先生所做的对第四组反驳的答辩
著者关于第五组反驳的声明
对六个沉思的第五组反驳伽森狄先生作
著者对第五组反驳的答辩
笛卡尔先生致克莱尔色列先生的信作为对伽森狄先生第五组反驳的主要意见的再答辩
第六组反驳许多神学家和哲学家们作
著者对许多神学家、哲学家和几何学家作的第六组反驳的答辩
译后记
书摘插图
虽然我可以假定我过去也许一直是象我现在这样存在,但是我不会因此而避免这个推理的效力,也不能不认识到上帝是我的存在的作者这件事是必要的。因为我的全部生存时间可以分为无数部分,而每一部分都绝对不取决于其余部分,这样,从不久以前我存在过这件事上并不能得出我现在一定存在这一结论来,假如不是在这个时候有什么原因重新(估且这样说)产生我,创造我,也就是说保存我的话。
事实上,这对于凡是要仔细考虑时间的性质的人都是非常清楚、非常明显的,即一个实体,为了在它延续的一切时刻里被保存下来,需要同一的能力和同一的行动,这种行动是为了重新产生它和创造它所必要的,如果它还没有存在的话。因此,自然的光明使我看得很清楚,保存和创造只是从我们的思想方法来看才是不同的,而从事实上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只有现在我才必须问我自己,我是否具有什么能力使现在存在的我将来还存在,因为,既然我无非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或者至少既然一直到现在严格说来问题还只在于我自己的这一部分),那么如果这样的一种力量存在我心里,我一定会时刻想到它并且对它有所认识。可是,我觉得象这样的东西,在我心里一点都没有,因此我明显地认识到我依存于一个和我不同的什么存在体。
也许①我所依存的这个存在体并不是我叫做④上帝的东西,而我是由我的父母,或者由不如上帝完满的什么其他原因产生的吧?不,不可能是这样。因为,我以前已经说过,显然在原因里一定至少和在它的结果里有一样多的实在性。因此,既然我是一个在思维的、在我心里①有上帝的观念的东西,不管最后归之于我的本性④的原因是什么,必须承认它一定同样地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本身具有我归之于上帝本性③的一切完满性的观念。然后可以重心追问这个原因的来源和存在是由于它本身呢, 还是由于别的④什么东西。因为如果是由于它本身,那么根据我以前说过的道理,其结果是它自己一定是⑤上帝,因为它有了由于本身而存在的能力,那么它无疑地也一定有能力现实地具有它所领会⑥其观念的一切完满性,也就是说,我所领会为在上帝里边的一切完满性。如果它的来源和存在是由于它本身以外的什么原因,那么可以根据同样的道理重新再问:这第二个原因是由于它本身而存在的呢,还是由于别的什么东西而存在的,一直到一步步地,最终问到一个最后原因,这最后原因就是上帝。很明显,在这上面再无穷无尽地追问下去是没有用的,因为问题在这里不那么在于从前产生我的原因上,而在于现在保存我的原因上。
也不能假定也许我的产生是由很多原因共同做成的,我从这呂个原因接受了我归之于上帝的那些完满性之一的观念,从另外一个原因接受了另外什么的观念,那样一来,所有这些完满性即使真地都存在千宇宙的什么地方,可是不能都结合在一起存在于一个唯一的地方,即上帝之中。因为,相反,在上帝里边的一切东西的统一性,或单纯性,或不可分性,是我在上帝里所领会的主要的完满性之一;而上帝的一切完满性的各种统一和集合①的观念一定不可能是由任何一个原因(由于这个原因,我同时也接受了其他一切完满性的观念)放在我心里的。因为,如果这个原因不让我同时知道它们是什么,不让我以某种方式全部认识它们,它就不能让我把它们理解为连结在一起的、不可分的。
至于④我的父母,好象我是他们生的,关于他们,即使凡是我过去所相信的都是真的,可是这并不等于是他们保存了我,也不等于他们把我做成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因为他们不过是④把某些部置放在这个物质里,而我断定④在这个物质里边关闭着的就是我,也就是说,我的精神(我现在只把精神当作了我自己);所以关于他们,在这里是毫无问题的;可是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单从我存在和我心里有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也就是说上帝)的观念这个事实,就非常明显地证明了上帝的存在。
我只剩去检查一下我是用什么方法取得了这个观念的,因为我不是通过感官把它接受过来的,而且它也从来不是⑤象可感知的东西的观念那样,在可感知的东西提供或者似乎提供给我的⑧感觉的外部器官的时候,不管我期待不期待而硬提供给我,它也不是纯粹由我的精神产生出来或虚构出来的,因为我没有能力在上面加减任何东西。因此没有别的话好说,只能说它和我自己的观念一样,是从我被创造那时起与我俱生的。
当然不应该奇怪,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把这个观念放在我心里,就如同工匠把标记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样;这个标记也不必一定和这个作品有所不同。可是,只就上帝创造我这一点来说,非常可倌的是,他是有些按照他的形象产生的我,对这个形象(里面包含有上帝的观念),我是用我领会我自己的那个功能去领会的,也就是说,当我对我自己进行反省的时候,我不仅认识到我是一个不完满、不完全、依存于别人的东西,这个东西不停地倾向、希望比我更好、更伟大的东西,而且我同时也认识到我所依存的那个别人,在他本身里边具有我所希求的、在我心里有其观念的一切伟大的东西,不是不确定地、仅仅潜在地,而是实际地,现实地、无限地具有这些东西,而这样一来,他就是上帝。我在这里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论据,它的全部效果就在于我认识到,假如上帝真不存在’我的本性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也就是说,我不可能在我心里有一个上帝的观念;我再说一遍,恰恰是这个上帝,我在我的心里有其观念,也就是说,他具有所有这些高尚的完满性,对于这些完满性我们心里尽管有什么轻微的观念,却不能全部理解。他不可能有任何缺点:凡是标志着什么不完满性的东西,他都没有。
这就足以明显地说明他不能是骗子,因为自然的光明告诉我们,欺骗必然是由于什么缺点而来的。
不过,在我把这件事更仔细地进行检查并对人们能够从其中取得的其他真理进行考虑之前,我认为最好是停下来一些时候专去深思这个完满无缺的上帝,消消停停地衡量一下他的美妙的属性,至少尽我的可以说是为之神眩目夺的精神的全部能力去深思、赞美、崇爱这个灿烂的光辉之无与伦比的美。
因为,信仰告诉我们,来世的至高无上的全福就在干对上帝的这种深思之中,这样,我们从现在起就体验出,象这样的一个沉思,尽管它在完满程度上差得太远,却使我们感受到我们在此吐所能感受的最大满足。从而,既然对我存在这个命题的认识是取决于对我思维这个命题的认识的,而对我思维这个命题的认识是取决于我们不能把思维跟一个在思维的物质分开,那么似乎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是物质的,不是非物质的。
再说,因为,一切事物的创造者——上帝能够把一种实体改变成为另一种实体,后一种实体恰好呆在苞含过前一种实体酶同一表面里,这也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或者困难的。不仅一切感觉,甚至一般地来说,这一个物体施加于另一个物体的一协行动,都在于接触,从而显然是:同一的表面总应该是以同二方式而主动或者被动,不管在它所覆盖的本质发生了什么变化,对于这一点,人们说不出什么更合乎道理的东西来,也说不出什么能为哲学家们一致接受的东西来。
既然你不认识肉体的能力和运动能够达到什么地方,因为你自己承认没有人能知道(除非是由于上帝的特别启示)上帝是给一个主体里放进了或能放进什么,那么你从哪里能够知道上帝没有把这种能力和特性如思维、怀疑等等放进什么物体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