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史的视野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律史学,
作者: 张仁善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8-1字数: 355000版次: 1页数: 422印刷时间: 2007/08/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367552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社会群体生成社会生活,社会生活引发生活规则,生活规则升华为法律准则;法律准规范社会生活,维系社会结构,调整社会秩序,引导社会心态。法律与社会群体、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心态的关系由此产生。本书系统地提出了法律社会史学科的理论体系,从法律社会史的视野,考察了中国历史上法律精英、司法主体、社会生活、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心态与法律形成和发展的互动轨迹,揭示了社会变迁过程中,法律的社会功能以及影响法律功能发挥的诸多因素。作者的不少识见,对认识当下中国法律与社会的关系,预测法律演变的走向,富有启迪意义。
作者简介
张仁善,江苏东台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法律社会史、法律文化、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主要有:《礼法社会——清代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司法腐败与社会失控:1928~1949》、《当代中国黑帮》、《1949中国社会》、《中国古代民间娱乐》等。主持过多项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
目录
序言
法律社会史的理论体系
中国法律社会史的理论视野
尚未破解的“礼法之争”之谜
法律精英与法律构想
传统中国“法律人”的角色定位及功能分析
论中国近代法律精英的法治理想
论中国近代司法文化发展的多层面冲突
司法主体与法律效用
论汉武帝的法律地位
论乾隆的等级伦理观及其维护等级伦理的措施
清末官僚法律心理的演变与传统礼法制度的消亡
一种法律社会史视角的考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界不良社会关系剖析
论司法官的生活待遇与品行操守——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例
近代中、德等国法院体系与法官资格、待遇之比较
社会生活与法律规范
古人看戏与古人的文化生活情趣
“魏晋风度”与礼法精神
清朝宫廷乐舞及其政治、社会和文化意味
清代礼制对本朝前期社会生活的影响
论清朝中期以后社会生活的反礼法趋势
社会结构与法律改革
中国历史骨架的再现——评《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
清朝前期“律”和“例”维护父权效用之考察
康熙朝“明珠案”与“治河案”的关系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县级司法体制改革
缺陷及其对司法信誉的影响
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经费的筹划
管理对司法改革的影响
社会秩序与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