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无双之:优释傩之恋
分類: 图书,青春文学,爱情/情感,
作者: 寒烈著
出 版 社: 江苏美术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1字数:版次: 1页数: 256印刷时间: 2007/10/01开本:印次: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3442395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优释傩,是一个“表里不一、自私自利、奸诈狡猾的女子,”她有很多缺点,懒惰,贪生怕死,贪财好色,贪图享乐;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不解风情,对爱情抱持悲观态度;她没什么信仰,爱自己比爱别人多……她就是这样一个集一切女性小缺点于一身的女孩子。 可是,所有这一切关于她的缺点,都无法掩饰她内在的、华光四射的优点: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享受人生。即使她觉得人性丑陋,她也顽强地,挣扎着活下来。她比任何人都看得到美丽的风景。 优释傩没有家,没有朋友。她必须自己爱自己,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珍惜自己。 是环境和经历造就了性格。特别是经过了优罗难三年的教导后,她更是拥有别样风情。 我愿她,拥有优波离的智慧,释迦牟尼的心,傩仪的神圣威仪。
内容简介
生性内敛、锋芒不露的优释傩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平平淡淡、浑浑噩噩地过掉一生,然而命运却和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一次意外中,她落回古代。从此她的人生,以截然不同的轨迹,运行下去…… 体弱多病却残冷的寿王,愿拼得性命为心爱主人复仇,即使负尽天下人,也要替其夺回愿属于他的东西,却遇见了命运之中的救星优释傩。他们相爱了。这个来自异空间、聪慧、顽强、敢爱敢恨的女子,无意拯救天下,只想拼尽自己微薄的力量,拯救自己最心爱的人。
她,为了他,放弃了仅有的返回现代的机会,费劲心思救他于宫闱倾扎中全身而退;他,为了她,放弃执薯十余年复仇之念。从此,京城之中再无寿王,从此,云南边城多了一对壁人。
他,为了她,能否放弃复仇之念?她,为了他,放弃了仅有的返回现代的机会,能否救他于宫闱倾扎中全身而退?
作者简介
我,叫寒烈,人如其名罢,冷冷的性格里藏着极其刚烈的因子。寒,是因为害怕受伤;烈,是始终相信会有一个’瞳我的人驻守在时间与空间的彼方。直到我们在这时间的荒野里相遇,不早,也不晚。 我是寒烈,我会努力把我所喜欢的人写进我的文章里,与大家共享。
目录
楔子 前尘
第一章 闻声
第二章 遇见
第三章 一救
第四章 宠辱(上)
第五章 宠辱(下)
第六章 城府
第七章 路遥
第八章 杀戮
第九章 再救
第十章 去留(上)
第十一章 去留(下)
第十二章 帝后(上)
第十三章 帝后(下)
第十四章 指婚
第十五章 市隐
第十六章 天涯
番外之前缘
番外之结缡
番外之墨慎
番外之后世
番外之优罗难
后记
书摘插图
十岁时,母亲再嫁,我随她一起,住进身为成功商人的继父家。从此上头多了两个继兄姐:十三岁的罗棠和十一岁的裳。
我不是那种母亲再嫁、自己在一边百般阻挠的女儿。我的母亲,出身没落贵族家庭,总带着一身娇荏孱弱气息。教书匠的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仿佛是日渐凋零的花朵,整日愁眉不展。连小小年纪如我,都发觉母亲颓靡不振的情形日趋严重。
幸好,母亲在学校家长会上遇见才回国未久的继父。继父为母亲书卷味浓厚的古典气质倾倒,而母亲则沉醉于继父幽默风趣的呵宠中,两人迅速陷入爱河。没过多久,母亲便偕同我去见继父的家人,然后,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所以,我是传统童话故事里后母所生、坏妹妹类型的角色,应该在新家里恃宠生娇、做天做地。可惜,是时年纪偏小,未等展示性格中潜藏的恶劣因子,罗家兄妹已经充分发挥床头读物中反面角色应有的一切特质,简直淋漓尽致。
且,我发现受了委屈向母亲投诉未必能使日子略微好过一些,反倒令我在新家里更行孤立时,便学会隐忍回避、委曲求全,学会口是心非、察言观色。
果然,消极不抵抗政策甚是有效,继兄姐在学校里对我冷言冷语,在家则在四下无人时支使呼喝,然却并没有身体上的实质伤害。
两人虽然刁蛮,倒也没有太过恶毒的把戏,不过是耍耍威风罢了。
继父或者约略晓得我受了委屈,又或者不。但,在物质上,他所给予的,实在丰富。两兄妹有的,我也必定有一份,决不偏颇。至少表面上,这个家平静祥和。
这样的日子一过十年,母亲成功塑造了慈祥和蔼的继母、贤良温婉的妻子的角色,将一位成功商人的拥有传统美德的妻子扮演得入木三分。
继兄留学美国长春藤大学联盟中的哈佛大学,读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并且准备在取得学位后,继续留在那里攻读法学学位。而继姐,则考进了巴黎著名的艺术院校。
除了我,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
我,长相平平,成绩平平,性格平平。我甚至没有能够考进任何一个著名的大专院校,只进了本埠一个艺术专校,混混日子。
所以当这个夏天,继父宣布要带全家人外出度假时,在学校孵日子,被继兄姐嗤之以鼻的我,小小声说:
“我有两科没过,先生要我暑假回校补课,不然就……”
没等我把后面的话说完,继兄便冷冷睨了我一眼:
“扫兴,算了,你还是去补你的课罢,免得给爸爸丢脸。”
“爸爸真丢不起这个脸。”继姐一撇描绘精致的唇。
母亲面沉似水、一语未发,大抵是嫌我不争气,索性不理我。
倒是继父开通,笑了起来,朗朗然,让人很难不喜欢他:
“既然这样,傩傩就留下来,好好赶功课,莫再顽皮了。希望等我们自法国回来,你那两科已经通过。”继父笑容温和,眼神中别有深意,“独自在家,不要玩得太疯,要注意安全。我同你妈妈每天会打电话回来查勤。家务事自有佣人打理,你顾好自己就行。”
我头皮暗暗发麻。继父,是晓得我的罢?继兄姐是天之骄子,不屑我等小人物,除了颐指气使,全然不关心我做些什么。母亲为了营造好继妻与继母的形象,大半心思都扑在罗家兄妹身上,也顾不到我。倒是继父,有着商人特有的精明洞彻。所以,我常常觉得,这个家里,反是继父,最最晓得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傩傩留守,我们去度假。都去收拾行李。雅凝,麻烦你了。”继父拍手,并对母亲温柔地说。
“哪里。”母亲优雅微笑,没有多看我一眼,便起身同罗家兄妹去收拾行李了。
继父却没有立刻起身离去,反而看着有些无聊地坐在门旁的我,眼光研审。良久,他才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
“傩,一人在家,若觉得无趣,就去我的书房,里面的书任由你翻看。我会告诉管家,我们不在家时,一切由你做主。”
我想我在听见“书房”两字时,眼睛肯定猛然一亮,以至于继父见了,咳笑一声。
“傩,这次回来,我们两父女,是否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等您回来再说也不迟。现在,我去帮姐姐整理行李去。”我也微笑,哪有人不打自招的?开诚布公?我不以为然。
“滑头。”继父不以为忤,只摇头微笑。
“您乐见其成,不是吗?”我边往外走边反问。最老奸巨猾的人就是继父了,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却什么也不说。哼,他是笃定为了母亲,我不会发狠,是吧?奸商!
一周后,我站在别墅门口,挥别母亲、继父和继兄姐。
“玩得开心些。不用挂念我。”如果我习惯用真丝绣花手绢而不是价廉物美的湿纸巾的话,说不定会戏剧性地朝遥遥远去的黑色别克休旅车的车尾挥舞手绢,以显示依依不舍的离情。可惜,本人环保意识不强,决没有资源循环使用的良好习惯。说穿了,不过是一身平民气质,不够雍容高贵,登不了大雅之堂罢了。
待私家车在视线内消失,我才放下做机械式摇摆的手臂,呼,好酸。
“大家都回各自岗位去吧。”
留在家里陪我度过暑假的,全数是在罗家工作多年的员工:厨师、清洁女工、园丁和管家。他们比我到罗家的时间还要长,资格还要老,历史还要悠久。他们之于我,都是长辈,不是可以任意支使的。
“是,三小姐。”他们安静地退下。
我汗颜不已。每听人家唤我小姐,便情不自禁想起旧社会封建大家族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女,采花扑蝶,习得一手绝顶才艺,安分守己地等着嫁做人妇,然后老死在另一庭园里。我估计我那继姐从巴黎学艺归来,若事业无成,也要走这条路。想想也觉得恐怖。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头扎进起居室,缝制戏服。这也是我暑假执意留下来的原因之一。我就读的这所二流艺术专校,倒有个一流的话剧社。今年排了一台新版梁山伯与祝英台要公演,赞助商是某知名食品公司的年轻老板。据说此君肯摸出如此巨额赞助费是因为要追求前妻。早年此君风流倜傥,轻易把正在读书的老婆追到手,娶进门。不料才一年光景,他便嫌弃娇妻不够风骚、不够活泼,不够……总之,他不要黄脸婆,扔下一纸离婚协议扬长而去。时隔多年,他突然发现自己的下堂妻成了国际名模,星途坦荡,追求者甚众,不乏名人富贾时,才后悔错把钻石当沙砾,白白拱手让人,立刻又回头追求。因为他前妻是我们的校友,并且十分热忱地支持我们的话剧社,他为了追回前妻,投其所好,立刻痛快地花钱赞助。
我听了传闻,十分不屑此人,即使他是出钱的大爷。
但,再不屑此人,应尽的分内之职,还是要做。我这个话剧社道具组成员,在正式公演前,开始马不停蹄地赶制戏服。
手边的这一件是白色斜襟暗云纹襦袍,几近完工。
“三小姐。”女工敲门进来,“晚饭是在餐厅用还是送到房间来?”
“麻烦送到房间里,谢谢。”我笑。去餐厅,他们还要专门摆餐桌,送上来,就一张托盘,大家方便。
吃过晚饭,我将白色襦袍襟口绣上玄色象形花纹,绾结,断线,完工。
然后穿上衣服,站在穿衣镜前,系上与之搭配的深紫色汗巾,对着镜子调整。
在新版梁祝中,我演那据说决不是美人的祝英台。
话剧社社长大人主张能者多劳,物尽其用,资源共享。总之,银根紧缩,人员精减。
镜中的我,也的确不是美人。根据先前的照片推断,我继承了父亲的斯文儒淡偏多,却没有承袭母亲的美丽雍容。清秀有余,美艳不足,七十分而已。
上述十三字箴言,是继兄对我的评论。极中肯,我承认。
“梁兄……”我向镜中人拱手一揖,忍不住失笑。除非梁与祝求学时只得十三、四岁年纪,未曾发育,否则只喉结一关,就难逃明眼人注意。古代人大抵不知道男女第二性征,我怀疑。
正向镜中米白公子造型的自己再三打量时,脚下的地板突然开始震动,所有放置在家具上的器皿摆设都发出“哆哆哆”的撞击声,房间里的灯悉数忽明忽灭。
地震!我地理学得不好,但好歹也知道身处亚洲大陆版块边缘,地壳活动频繁。这种震感明显,房屋剧烈摇晃,主结构变形并出现裂纹的地震,绝对超过里氏五级。会死人的。
我连忙趿拉着拖鞋自缝纫机下的小储物柜里拖出一只暗香色包袱,背在身上,逃命去也。
这包袱也有些年代了,是我准备来克难用的,里面一应物品俱全。原是少年时代,打算受不了继兄姐“凌虐”,就包袱款款,离家出走。想不到竟用在了今日,算我有先见。或者,这证明了我是彻底的悲观主义者?
这幢别墅的设计师想必当初也考虑到了意外因素的存在,是以每间卧室阳台外都有紧急逃生梯,大有防患于未然的味道。
把包袱斜背在身后,我手脚并用往下爬。但愿其他人够机灵,即使想不到往外跑,也懂得找张结实的桌子,躲到下头去。
由此可见,我决没有见义勇为这等高尚行径。大难临头,自顾不暇,没工夫跑到走廊扯开喉咙尖叫通知:地震了!
逃生才是第一要务!等逃到安全地带,再卖命吆喝也不迟。
在大地剧烈的震颤中终于爬到逃生梯最后一格,我低头看了一眼高度,离地面三十公分,绝对可以完美落地。深吸一口气,松手。
然后,报应来了。
下头有两级台阶,方便工人擦窗用的。
三百度近视如我,夜色矇眬,兵荒马乱中没有注意,跳下来时,一脚踩在上面。只觉脚踝一痛,重心全失,就十分狼狈地后脑勺朝下,重重摔倒。
没有死于里氏五级以上地震,却在逃生时不慎失足摔死!这真是对一个贪生怕死、只顾自己的人的最讽刺的惩罚罢?
我闭上眼睛,等待肉体撞击地面时所必须承受的巨大痛楚。
良久,仿佛一生一世般漫长,我睁开眼。
暗夜如墨,星子寂寥,晚风习习,四周安静得听得到虫声。
身体没有预期中那么疼痛,只觉得背后硌着什么异物。
……我的包袱!这样的意识突然涌入脑海。
很好,还没有开始震后余生,它已经救我一命,真是大功一件。
我小心翼翼地挪动四肢,有些疼,但都能动,没有麻木感。可以排除脊椎受损等恐怖的结论。
不会鲤鱼打挺之类潇洒快捷的起身方式,我如一条被大象踩过的毛毛虫般,慢慢坐起来,再缓缓站起来。
头不昏,眼不花,没有恶心、呕吐的冲动,平衡感犹在,现在可以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原地走两步,除了脚踝隐约刺痛,一切都还好。
我放心了。
怕死。据心理医生说是源于童年阴影,父亲的死非但打击了母亲,也影响了我。
该心理医生是中学驻校保健医生,不晓得他的分析有无可靠根据。但我怕死,倒是不争的事实。
在确定自己至少还可以活上六十年后,我开始环视地震平息后的家园。
错愕!错愕不足以形容我是时惊讶诧异的万一。
一片荒山,在我身前身后。
花园别墅呢?万家灯火呢?块肉余生,呃,劫后余生、绝处逢生,不不不,是我生活了十年的家园呢?我想我已经有神经错乱的前兆了。
夜风冷飕飕地拂过我的颈背,我却通身热汗涔涔。
以我长期收看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所累积的浅薄地理知识,剧烈的地壳运动会形成山脉,中印边界那座举世闻名的山峰,就是长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可是,里氏五级以上地震,能一夕间在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造就一座山脉吗?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或者,是地震发生后的救援人员横穿整座城市,把我救到郊区被视为本市旅游圣地的佘山,然后极其不负责任、毫无人道地扔下我,一走了之,任我在荒山野岭自生自灭?
我抬头望天,又低下头看自己一件古代襦袍,足下一双沙滩拖鞋,真是诡异的局面。
倏然,我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管家他们恨我自行逃命,不顾他们的死活,想给我个教训,趁我昏迷,把我丢到这里的罢?
这时不免苦恼自己素日死板,不肯被手机这等先进器物束缚了自由。眼前一片荒山,没有手机求救,要我自己走出去,不辨东西南北,说不定迷路饿死。三五月之后才被人发现,报纸头条一行大字:都市失踪少女山中迷路,终至弹尽粮绝饿死山林。附上一张我生前死后的照片,以警世人。
拼命回忆素日里看过的野外求生节目内容,我仰头搜索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星,决定跟着它走。
背后小包袱里的手电筒、打火机、压缩饼干,一下子成了奢侈物品,不到紧要关头,我不准备动用。悲观主义彻底占据上风,我考虑要不要在意识清醒时写下声情并茂、血泪斑斑的万言遗书备用。若真不幸客死山林,也好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实例,做反面教材之用。
在崎岖的、完全看不出路径的山道上走了很久,我一直纳闷,印象里应该有高空观光缆车索道的,怎的就看不见呢?沿着索道走,似乎更能找到人烟的。
当一个人孤独无措时,时间就会愈加漫长折磨。或者我其实并没有走多久,但感觉上却仿佛已经有一生一世。是故当我看见空山寂寂之中一灯如豆时,只差没有趴在地上亲吻草皮,高唱哈利露亚。
挂上最得体礼貌善良温文的微笑,我狂奔而去,然后傻在当下。
两间茅舍!两间活生生的茅舍!
这算什么?竹林隐士乎?我的狂喜立刻烟消云散成人性中极其丑陋的劣根。谁会住在这种地方?通缉要犯?变态狂魔?原谅我看多了好莱坞电影,脑海里闪过的悉数是没什么创意的血腥镜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过去打扰住在此间的“隐士”时,茅舍仿佛摇摇欲坠的竹扉,由内而外,“吱呀”一声,推了开来。
一个白衣男子,执一盏油灯,缓缓走出来。
一刹那,我忘记地震,忘记遗书,忘记呼吸,忘记天地万物,落进一双仿似宇宙般深广幽邃的眼眸里去。这双眼,清冷包容,澄澈悲悯,带着神秘迢遥的光芒,与星夜相辉映。
眼睛的主人,穿一袭浆洗得很旧的白衣,脸容清癯,形销骨立,似一身病苦。可是,这完全不影响他卓绝无双的风采。他的笑容温文和煦,直似天人,让人屏息。
见我沉迷于他的容色,他也不恼,只是一径淡然微笑。“痴儿,天命不可违。你既来了,自是同我有缘,就安心留下来罢。他日时机成熟,是去是留,尽在你心。”
真是一种好听的声音呵。我完全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只是陶醉在他温润醇厚直似巧克力般的声线里,以至于日后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但,是时,我只觉得此君真是得天独厚,非但全看不出年纪,还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好嗓音。
“老衲优罗难。若你不嫌弃,便先在此歇息一晚罢。”
老衲?我必须要忍一忍,才能吞下诧异的低呼。他明明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两鬓夹杂些许银白发丝,比《夜访吸血鬼》中的阿汤哥都年轻英俊,有型有格,怎么竟会是和尚?简直暴殄天物啊!我在心里不无惋惜地慨叹。
他仿佛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早些歇息罢,明日,你将会面对全然不同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