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运用技巧:策略·方法·案例
分類: 图书,经济,经济法 ,税法,
作者: 蔡昌编著
出 版 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
出版时间: 2008-1-1字数: 275000版次: 1页数: 257印刷时间: 2008/01/0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950369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企业所得税是1799年英国为筹集军费而创设的一个税种,至今已达2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企业所得税已成为第二大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中国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是税收立法的典范之作,也推动着税制改革走向纵深之处,为中国构建和谐的税制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以下两大特色:一是既借鉴国际惯例又保持中国特色;二是贯穿公平、合理的征税敛财思想。
爱因斯坦说过:“世界上最难理解的是所得税。”由于所得税的不易理解性,加之所得税会计信息披露的特殊性,决定了所得税操作的复杂性。有鉴于此,国内著名财税专家蔡昌博士倾心推出最新力作—一《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与运用技巧—一策略方法案例》,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逐条解读,并辅之以典型案例,从立法宗旨、政策运用、操作技巧、会计处理、纳税筹划等方面深度剖析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精髓,系统诠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空间与操作技巧。
作者简介
蔡昌,中国著名财税专家,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执教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税务报》、《财务与会计》、《新理财》杂志撰稿人,“阳光财税丛书“编委会主任:“前沿讲坛”、“名家论坛”等大型电视讲座特邀主讲嘉宾。在财务会计、税收筹划方面有独到的研究,价值管理(现金流理财模式)的倡导者,创立”税收筹划八大规律”,是国内税收筹划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被业界誉为“用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的奇才。兼任多家研究机构、税务咨询机构首席顾问,为国内多家企业设计税务方案。
蔡昌博士才思敏捷,自由游弋于财务、会计、税收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在国内外报刊杂志发表论文1 60余篇,出版专著20余部,研究成果被广泛转载并多次获奖,作品入选《中国财政金融大典》、《中国会计年鉴》、《中华文库》等国家级大型理论文库。广为畅销的代表性著作有:《税收筹划八大规律》、《蔡博士谈税收筹划》、《最优纳税方案设计》、《新会计准则与纳税筹划》、《税务风险》、《掌控税收》等。先后在国内各大城市巡回讲学,其幽默风趣的演讲风格和旁征博引的学识水平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并应邀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著名学府举办专题讲座。
目录
上篇企业所得税法深层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五章源泉扣缴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税收征管
第八章附则
中篇 所得税会计处理及其与税法差异分析
第九章所得税准则与会计处理技巧
第十章所得税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比较及账务调整
下篇 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与案例
第十一章新税制下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附篇
附录一未雨绸缪,依法纳税——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八大策略
附录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政策
附录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财会[2006]3号2006年2月15日
附录四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2007年4月29日
附录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2007年7月7日
附录六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6]884号 2006年9月29日
参考文献
编辑寄语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实施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解读与评析]
值得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也可以看成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操作指南。国务院及下属的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内容纳入实施条例,体现了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同时实施条例还结合经济活动、经济制度发展的新情况,对税法条款进行细化,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
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没有法人资格的自然人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而是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课税的规定,按照5%一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的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对于一些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如社团组织、事业单位,也会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并取得收入,那么这些组织和单位也应该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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