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1840-1928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律史学,
作者: 侯强著
出 版 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4-1字数:版次: 1页数: 303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0450290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论文把法制现代化置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进行全面考察,论文将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分为启蒙,发生和徘徊三个历史时期,并着重分析了社会思潮,知识分子转型、法学教育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关,因而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艰难转型,论文观点实事求是,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张宪文
内容简介
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内部因素和外来影响相互作用的历史产物,有其固有的特殊轨迹,是一系列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交织着异常复杂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社会转型对法制现代化的产生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法制现代化对社会转型也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在这一互动进程中,1840年至1928年的中国法制现代化经历了启蒙期、发生期和徘徊期三个阶段。伴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历史递嬗,社会思潮、知识分子转型、法学教育转型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作者简介
侯强:江苏句容人,曾先后就学于吉林大学、苏州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近代中国法制史研究。近年来,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安徽史学》、《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目录
前言
一、研究的缘起和范围
二、有关研究的回顾与检讨
三、研究方法和架构
四、创新性研究成果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绪论:社会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概说
第一节法制现代化内涵类览及反思
第二节法制现代化发生期研究诸说辨析
第三节社会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二章西学东渐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启蒙
第一节文化冲突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
第二节外交和约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启蒙的影响
第三节传教士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启蒙
第四节《资政新篇》与西方法文化传播
第三章政治制导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发生
第一节清政府西方法文化政策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发生的影响
第二节资产阶级改良派对近代中国法制现代的推动及其局限
第三节资产阶级革命派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的发生
第四章北洋军阀统治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徘徊
第一节袁世凯政府法制变革的内容及特征
第二节段祺瑞政府法制变革的内容
第三节曹锟“贿选宪法”及其价值评价
第五章社会思潮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进化论思潮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二节民族主义思潮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三节人道主义思潮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知识分子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戊戌前后知识分子的转型与法制现代化
第二节清末知识分子的转型与法制现代化
第三节五四前后知识分子的转型及其法制现代化思想
第七章法学教育转型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清末留日热潮与法制现代化
第二节清末法学教育与法制现代化
第三节民初法学教育与法制现代化
结语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启示
参考文献
后记
英文目录
书摘插图
清末新知识分子对法制现代化的推进
综观清末政治舞台,新知识分子始终是一支最为活跃的社会力量。他们以学习西方文化、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道路为主要手段和途径,完成了从封建知识分子向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转型,成为推动法制现代化的最有活力的先导力量。在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清末新知识分子的西方法文化传播以空前猛烈的声势冲击着旧的法律思想文化和统治秩序,掀起了比戊戌时期更为强劲的法制现代化的思想解放潮流。这一时期新知识分子对法制现代化的推进具体表现为:
(一)大力译著和出版西方政法书籍,加速了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法律学说的引进。
清末输入的西方政治法律文化,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出现了明显的飞跃,"西法东渐"的速度也明显加快。在新知识分子的推动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学东渐"的主要内容已偏重在社会科学,尤其是法律政治方面。江苏留日学生于1900年创办的《译书汇编》,就以编译欧美政治名著,介绍西方社会政治学说为主要内容,湖南留日学生于1902年编辑出版的《游学译编》,也以翻译西书为主。据统计,1902年《新民丛报》刊行24期,每期首篇和第二篇的内容,属于介绍西方思想文化的,就占了23期。这一年《新民丛报》发表各种文章、资料340多个篇目,其中评介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方面的文字,计180多个篇目,占总数一半以上。其他刊物,如《国民报》、《游学译编》、《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醒狮》、《民报》、《复报》、《河南》、《江西》等,或专门开辟"法政"专栏,或经常刊载介绍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和法学的译著文章,无不注意对西方政治法律文化的介绍。
此外,清末新政时期,由于修订法律的需要,沈家本又组织人员集中翻译了大批西方法律制度。据统计,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到清室覆亡为止,共翻译出几十种外国的法律法规和法学著作。从所译各国法律及法学论著的范围来看,几乎涵盖了当时各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从所介绍法律的性质来看,既有属于英美法系的,又有属于大陆法系的;从引进的规模、力度和速度来看,有清一代前所未有。这些西方法律和法学著作的大量译成,为清末法制变革提供了大量可资参考的法律蓝本和法律依据。
(二)新知识分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立宪宣传,对清末立宪运动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世纪初的头几年,宪政思想尚鲜为人知,仅在少数知识分子及开明绅士中间传播,但随着清末变法新政的推行,新知识分子中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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